不被一纸证明羁绊,自己为自己代言
刘国强 (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授)
人们在当下个人的生活中对组织形式极度依赖,似乎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应该属于某组织或部门的管辖范围,而它也有责任对此做出准确的认定,并在其各种社会流动和社会交往中提供相应证明。
今年7月份以来,民政部、公安部等多个部委接连下发通知,专门整治各领域滥开证明现象,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再开具的证明。但据新华社和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记者报道,不少机构依然要求提供本不应继续提供的证明,公安机关等也不得不继续开具其“并不掌握实际情况”的证明,而民众也不得不为“奇葩”证明继续跑腿。
这类情况说明的问题是,人们在当下个人的生活中对组织形式极度依赖,似乎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应该属于某组织或部门的管辖范围,而它也有责任对此做出准确的认定,并在其各种社会流动和社会交往中提供相应证明。但层出不穷的“奇葩”证明案例同时又说明,社会组织和权力部门并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此类证明失去其实质意义,也就变成了一种庞大的社会机构运行的“空转式”的形式需要,并形成对个人理性和自由的惯性压制。
讨论这个问题当然先要回到具体的历史语境、社会情境和政治环境。这主要涉及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技术层面的问题,即在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的情况下,如何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府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从而达到为证明“技术减负”的目的;二是机制层面的问题,各类证明的存在,既滋生了灰色利益链,也反映了在各种“规定”名义下推脱责任的庸政懒政,真正为证明减负就需要进行行政机制的变革;三是观念层面的问题,即在当今技术化、科层化的社会环境下,我们是否真的需要不断为自己做出证明?私域与公域是否应该做出调整和重新界定?对繁琐证明的抱怨,以及政策性调整措施的出台,正说明当今社会中组织与个人权力关系正处于转型之中。
在这三个层面中,最具根本性的仍是观念层面。它可能具有某种超越语境的象征性意义。当今社会机构和组织形式日趋庞大复杂,而其依赖的是技术理性和经济理性,人们相信这是社会进步和效率提升的途径,由此,人们也可能更趋向于对其产生依赖。
社会组织的自我合理化使其排斥对个人化形式的信任,这样,人们在社会生活的理性能力和交往自主性都在不同程度上被削弱了,而其后果,可能如米尔斯所曾预言的,人类的心智品质和文化品位也许都正在衰退。这一点,当然远不是开具证明所涉及的管理机制性问题了,而是更为深层的当代社会中的个体生存状况的问题,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调整问题,是人的自由和健全发展的问题。
由此,我们希望不被一纸证明所羁绊,而有更多机会自己为自己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