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公告

13.04.2016  16:44
根据《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将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审和笔试(试讲)的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经审核,共有47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详细名单见《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1.非教师岗位(辅导员和财务室工作人员岗位,下同)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4月18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 2.教师岗位(治安系、刑事技术系和计算机系教师岗位,下同)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16:30。 请应聘人员按时参加相应岗位的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二)资格复审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一楼104教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校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并提供相应的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发表的论著和论文或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期同底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4张(背面本人署名); (六)其他有关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资格复审为不合格。不能参加考试。 四、笔试(试讲)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试讲)时间 1.非教师岗位笔试时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 至11:30。请考生于8:30前到考场签到、验证。 2.教师岗位试讲时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至16:30。请考生于13:30前到考场候考室(滨江校区教学楼二楼201教室)签到、验证,并抽签确定试讲顺序。 (二)笔试(试讲)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   附件:1.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教师岗位); 2.广东警官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非教师岗位)。     广东警官学院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