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生遭性侵案2人被刑拘 专案组获新证据
山东省政法机关14日晚向新华社记者通报称,14日,公安机关以刘某、黄某峰涉嫌强奸罪,对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最新进展 专案组获新证据
据介绍,新华社7月10日播发《三问“山东东平初中女生疑遭性侵事件”》稿件后,泰安市11日再次成立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纪委、市检察院参加的督导组,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泰安市公安局从全市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进行核查侦办,省公安厅对此案进行指导督办。
截至目前,专案组工作中发现了新的线索,获取了新的证据。14日,公安机关以刘某、黄某峰涉嫌强奸罪,对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回应质疑 未发现“打招呼”
据介绍,经泰安市纪委、市检察院联合调查组调查,目前未发现在办案过程中有“打招呼”等干扰办案的情况。
此前,当地公安部门对这一案件的初步调查情况称,现有证据已证实其中一人卢某刚涉嫌强奸罪,但仍不能认定黄某峰等其余三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这一调查情况引发网友广泛议论,并对“上面是否打招呼了”等提出质疑。
喝药自杀 女生母亲被送医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14日10时许,疑遭性侵女生焦某(化名鑫鑫)的母亲喝农药自杀,被送往斑鸠店镇医院紧急抢救。据相关人士介绍,截至14时,焦某的母亲生命体征平稳,已无生命危险。
“上午,我接到鑫鑫的电话,说母亲正在写遗书,让我快去看看。”焦某的舅舅康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到家后发现焦某母亲已经喝了农药,于是抓紧带她去了镇医院抢救。康某介绍,在镇医院经过洗胃等抢救后,目前焦某母亲生命体征平稳,已无生命危险。
记者几天前采访鑫鑫妈妈时,她就表示自己几度轻生,每天“以泪洗面”,且一直“感觉周围亲戚朋友和当地政府都在盯着自己,精神压力很大”。
14日8时57分和9时30分,鑫鑫在微博“哭泣的女孩鑫鑫”连发消息,“为什么这么多人来对付我?如果我的死可以换来以往的平静,我可以悄悄地离开。”“可是我害了妈妈,我看不得妈妈这样下去了。我以前犯了错误妈妈能包容,可是他们犯的罪呢,我真的支撑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