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人员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的通知

07.09.2015  00:12

粤校外联办函〔2015〕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15〕10号)有关要求,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为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决定采用竞争性申报方式,择优遴选承担具体培训任务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培训项目。

2015年下半年计划对全省各市、县(市、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主管部门和单位(包括教育局、团委、妇联等)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人数440人,培训时间4天,分两期进行。培训费用按不高于450元/人·天标准核拨。

(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项目。

计划2015年下半年、2016年上半年各举办1期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省青少年宫(包括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等,下同)、儿童活动中心、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负责人,每期培训人数200人,总计400人,培训时间4天。培训费用按不高于450元/人·天标准核拨。

(三)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教师培训项目。

计划2015年下半年培训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教师各160名,总计480人,培训时间5天。培训费用按不高于450元/人·天标准核拨。

(四)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体育类、科技类专业教师培训项目

计划2015年下半年培训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体育类、科技类专业教师各160名,总计320人,培训时间5天。培训费用按不高于450元/人·天标准核拨。

(五)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劳动教育类、安全教育类、军事教育类、法治教育类专业教师培训项目。

计划2015年下半年培训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劳动教育类、安全教育类、军事教育类、法治教育类专业教师各80人,总计320人,培训时间5天。培训费用按不高于450元/人·天标准核拨。

(六)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科研、教研专题培训项目。

计划2015年下半年分科研、教研两个专题培训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人员,每个专题培训人数200人,总计400人,培训时间4天。培训费用按不高于450元/人·天标准核拨。

(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项目。

计划2015年下半年开展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培训人数200人,培训时间4天。培训费用按不高于450元/人·天标准核拨。

(八)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人员跟岗学习项目。

计划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组织140名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开展省内跟岗学习,其中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学生综合实践基地人员各占一定比例,跟岗学习时间5天。培训费用按不高于450元/人·天标准核拨。

(九)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专业教师跟岗学习项目。

计划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组织200名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专业教师开展省内跟岗学习,其中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学生综合实践基地人员各占一定比例,跟岗学习时间5天。培训费用按不高于450元/人·天标准核拨。

(十)优秀校外教育工作者高级研修项目。

计划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组织170名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人员开展研修活动,其中拟安排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学生综合实践基地正副职负责人、中层管理干部90人,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专业教师40人,学生综合实践基地专业教师40人。培训天数31天,培训形式包括集中研修、省内外跟岗学习、省外交流等,跨度6个月,分阶段完成。培训费用按不高于450元/人·天标准核拨。

二、申报对象

省教育厅依托高校成立的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基地、中心或教研机构,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省内中小学校外教育类社会团体。

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的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运用能力,能有效组建优质教师团队,提供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后勤保障条件,所制定培训方案符合中小学校外教育实际,针对性强,科学可行,能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类别及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可独立申报一个或多个项目,但不能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请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八份)于9月11日(星期五)前报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

(二)组织评审。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推荐项目承担单位。

(三)项目公示。根据专家评审和推荐结果,由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呈批;根据审批结果,向项目承担单位下达培训任务并将项目经费据实核拨给项目承担单位。

四、项目实施保障

(一)加强培训管理。项目承办单位应认真研制培训实施方案,组建培训专家团队,提供学习生活保障,及时将学员签到表、授课教师评价、预决算等培训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加强经费管理。项目承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培训项目预决算,规范经费支出,保证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绩效考核。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

有关项目申报具体事项请与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汪芸,联系电话:020-37627818。

 

附件: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人员培训项目申报书  附件.docx

 

 

广东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