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机关召开现场会 全力推进“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17.06.2015  14:51
1~5月侦破五类刑事案件1272宗

6月15日,清远市公安机关“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现场会在清远英德市召开,总结今年以来清远警方对“涉毒”、“涉黑恶”、“涉两抢一盗”、“涉诈骗”和“涉赌”等突出犯罪的打击成果,讨论存在问题,推广先进经验。

据了解,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和要求,清远警方将“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和“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行动开展以来,该市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打击力度,强力推进各项严打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今年1~5月,清远警方共破“3+2”专项刑事案件1272宗,刑拘676人,逮捕494人。

■经验推广

英德:“五个”强化提效能

根据省公安厅及清远市公安局部署和要求,英德警方以“五个”强化为抓手,采取超常措施,全力推进“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并取得显著战果。据统计,截至6月10日,英德警方共破“3+2”专项刑事案件575宗。其中,成功侦办公安部督办的“4·11”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省公安厅督办的“2015-08”清远英德市系列盗窃汽车犯罪团伙案等重特大案件。

强化组织领导 力争政府支持

“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3+2’专项打击整治工作,争取党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英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廖贤就介绍,近年来,英德市盗抢问题突出,今年被省公安厅确定为盗抢重点整治地区。为有效推进“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英德警方把“3+2”专项整治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结合起来,提前谋划、及早部署,争取党政支持。目前英德市委已把“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列为常委扩大会议每月固定议题,定期听取英德警方专题汇报,密切关注和重点跟进落实情况。

据介绍,通过英德市委政法委的职能作用,牵头组织加强公安局与检察院、法院的工作协调,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统一认识,联合作战,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审查判决等方面进行积极有效地协作和探索,确保专项行动形成严打高效态势。由于得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英德警方迅速掀起行动高潮,并扎实有效地不断向纵深推进。

强化作战机制 形成整体合力

将派出所今、明两年的任务指标进行捆绑,明确今年未完成的任务数增加到明年任务中去,超额完成的任务数,在明年下达任务时递减。同时,打破辖区限制,派出所经向局领导请示批准,可跨辖区在全市范围开展涉毒、涉赌打击工作,涉毒、涉赌专项中超额完成的任务数加分不设上限,并且鼓励派出所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这些举措都为英德全市行动的总体成效加分。

据悉,英德市公安局实行局领导、局机关各警种部门组成28个督导小组与28个派出所对口督导,协助派出所开展行动,并作为派出所的额外警力资源一同投入到打击整治行动中去,有效形成了全警参与、全力以赴的行动格局。此外,实行督导派驻制度,任命6名基层所队长(教导员)为片区督导员,配合督察部门一起开展交叉暗访督导工作,并创新推出派出所交叉暗访机制,由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组成暗访组,深入周边兄弟单位辖区进行交叉暗访,积极挖掘线索资源,互相协力推动打击行动。对打击不力的派出所,加强明查暗访,采取异地用警、就地追责的措施。

强化奖惩措施 激发竞争活力

确定“经费向行动倾斜、装备优先配齐一线单位及民警”的保障基调,全力保障专项行动办案经费,切实解决了派出所的后顾之忧。据了解,英德市公安局今年大幅提升奖励力度,拨出100万元作为专项行动奖励,并从中央转移支付中拨出资金购置警用车辆,视工作推进情况优先配备排名靠前的单位,让能干、肯干、实干的部门得实惠,大大提振了士气,激发出基层民警的办案热情。

此外,根据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英德警方对专项工作打击整治不力、每月考核排名最后两位的派出所主要领导采取约谈,对落后单位形成强力的倒逼,高压推动行动开展。

强化科技投入 落实强警战略

今年1月4日,英德警方建成全省山区县级市第一间DNA实验室,该实验室启用以来,全力服务侦查破案,受理案件检材506份,检出率80.8%,为59宗案件提供了科学有效的证据。为强化侦查技术手段,英德警方购置了勘查车、新型智能手机采集仪等技术装备,为侦查破案提供技术支撑。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一线民警的办案技能,英德警方还专门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班,就案件的侦查取证、研判、现场勘察、检材的提取、刑事技术设备的使用等内容对办案民警进行轮训。目前,已举办12期培训班,对基层一线民警已初步实现全员培训。

强化重点宣传 营造打击声势

营造强大的打击声势与促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密不可分。为此,英德警方制作了“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专题宣传片,在英德电视台“英州警视”栏目中播放,并及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英德公安”微信平台、“平安英德”微博、“小虫网”等新媒体推送,同时制作相关宣传画册、单张,在人流密集的场所、单位、企业和村居委张贴、派发,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来源:南方法治报 记者:钱文攀 通讯员:黄浚滨 赵汝军 徐培 蒋中东 编辑:小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