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灾害防治方向、地质勘查基金方向)明细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5〕34号),以及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相关使用方向的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定了2016年度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灾害防治方向、地勘基金方向)的明细安排计划,资金总额23000万元。具体如下:
1、地质灾害防治方向20000万元。按照因素法(分配因素包括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工作绩效和地方财力水平)和项目法(按重点项目下达预算)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2、地质勘查基金方向3000万元。按竞争性评审进行分配,由省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有色金属地质局申报我省7片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及找矿潜力大且近期能出成果的其它勘查区块的探矿权具体项目,经省国土资源厅会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
现将各项资金明细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3月23日至3月28日,共6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反映。
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
1、地质灾害防治方向
张进洁,电话:87018130 传真:020-38802894
杨 华,电话:38817927 传真:020-38803046
2、地勘基金方向
张文银,电话:38818937 传真:020-87018025
杨 华,电话:38817927 传真:020-38803046
通讯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 邮政编码:510620
省财政厅联系人:
陈 斌,电话:83170213
附件:1.2016年省级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专项(地质灾害防治方向)明细安排计划表
2.2016年省级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专项(地勘基金方向)明细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3日
附件1:2016年省级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地质灾害防治方向)明细安排计划表.pdf
附件2:2016年省级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地质勘查基金方向)明细安排计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