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 东莞七旬老人杀妻未遂获刑四年

23.09.2015  09:53

东莞时间网讯   家住东莞市谢岗镇的罗姨和丈夫朱某耀常年分居,丈夫脾气不好,经常对自己拳打脚踢,但她没想到,丈夫竟然动了杀死她的念头。

2014年12月19日下午,朱某耀在工地看到罗姨,拿出准备了两个月的小刀,往罗姨的额头、脸连插数刀,好在附近的人看到后将朱某耀拉开,朱某耀杀妻未遂。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朱某耀有期徒刑四年。

到工地拿刀刺妻子脸部

经审理查明,70岁的被告人朱某耀与61岁的被害人罗某系夫妻关系,因二人感情不和,朱某耀密谋杀害罗某,并为此准备了一把自制小刀。2014年12月19日12时30分许,朱某耀得知罗某在本市谢岗镇一在建楼房工地,遂携带上述小刀到场找到罗某,用小刀直接刺向罗某脸部。附近群众见状,上前阻止朱某耀,罗某在挣扎过程中夺走该小刀。朱某耀立即逃回家中。后罗某被送去医院,在场群众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接报后到场起获作案工具小刀一把,并于同日在朱某耀的家中将其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害人罗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

作案前已准备好了小刀

被告人朱某耀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供述,他和老婆罗某的感情一直不好,其在两个月前特意在桥头镇市场买了一把小刀准备用来杀死罗。后其在谢岗镇一在建房工地里遇到罗某,她不理自己,于是其很生气,决定要杀死她,在遇到她的时候就用小刀杀死她。直到2014年12月19日14时许,其知道罗某回去工地里,就从家里出发,带着小刀骑自行车到工地里去找罗。其到了工地后看到罗某又转身不理他,就立即上去抓住罗某的后衣领,右手从右边的裤子里拿出小刀,反手抓住小刀,一刀从后插到罗某的额头上,罗某转身反抗,他就抓着刀子继续往她的脸上去插,也不记得插了多少刀。

儿子证实父亲脾气暴躁

庭审时,被告人朱某耀辩解自己没有杀人的故意,只是想打罗某,让她丢脸。其后悔做了这样的事情,但是觉得罗某也有错。

被害人罗某表示,她和朱某耀在案发前的关系已经不好,没有住在一起。朱某耀的脾气很暴躁,经常对她拳打脚踢。被告人朱某耀的儿子也证实,父亲朱某耀精神正常,但平时脾气暴躁,甚至有点偏激,平时和别人有些争吵,动不动就说打人。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耀故意杀人未遂,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朱某耀已着手实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朱某耀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本案系因家庭情感原因引发,对被告人朱某耀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朱某耀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