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下调商住小区液化石油气价格

17.08.2015  20:21

东莞时间网讯   近期,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购气价格有所下降,市发改局根据气源价格变化和市场供求情况,决定从8月15日起下调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居民生活用气由现行16.0元/立方米调整为15.5元/立方米;其他用户由现行17.0元/立方米调整为16.5元/立方米。

市发改局明确,由于气价调整,商住小区抄表周期内执行不同销售价格的,收费单位可按综合平均销售价格(按抄表周内天数比例计算)计收燃气费用。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各有关部门和用户监督;严禁串通涨价、哄抬气价等违法行为。

据悉,本次调价是自去年1月开始下调价格以来连续第7次下调,为近几年来气价新低。市发改局将继续对商住小区液化石油气价格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气源价格变化,包括液化石油气购气成本、企业运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情况,适时调整价格。对于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将从8月15日起开始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等自主确定价格。放开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费、液化石油气气瓶保证金以及管道燃气工程安装、维修服务费等事项,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企业提供管道燃气安装、维修和送气等相关服务,必须以用户自愿为原则,不得强行为用户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