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不会效仿深圳远光灯“体验式执法”
98.01%的网友点赞“深圳做法”,交警部门称:东莞不会效仿远光灯“体验式执法”。
东莞的一项网调中,98.26%的网友表示支持对乱用远光灯的司机施以“看灯”惩罚。(记者 王俊伟)
在东莞交警的网络调查中,夜间行驶长时间使用远光灯最让网友讨厌。而本周一晚,深圳交警在严查乱用远光灯时采取了“体验式执法”,让违规驾驶员坐在小板凳上直视远光灯,体验其中的危害。对于这个做法,东莞市交警支队6日明确回应羊城晚报,“此举属于惩罚性体验,东莞不会效仿。”
网友热议:
“罚几次就乖了”
1、在车里备一把带爆闪功能的强光手电,遇到对面来车开远光的先提醒对方。如果对方不配合,拿出手电调到爆闪功能。
2、交警蜀黍查到千万不能手软,让司机直接搬个凳子到远光灯前,盯着远光灯看半小时,还不能眨眼!
3、会车的时候开远光灯直接扣12分!要不一次扣钱1万元。罚几次就乖了。
网友投票
247人点赞“深圳做法”
本周一晚,深圳交警在严查乱用远光灯时采取了“体验式执法”,让违规驾驶员坐在小板凳上直视远光灯,体验其中的危害,此举引发热议。
有东莞网友针对此事在本地一家大型网站上发帖《如果这样处罚,你还敢乱用远光灯吗?》。帖中说到,“乱开远光灯的危害显而易见:远光灯会让迎面而来的司机‘瞬间致盲’;面对远光灯,司机无法准确判断迎面车辆的车速和距离,容易发生误操作;司机也难于看清远光灯后方的路况……远光灯导致的交通事故已非个案。2013年12月,福州一司机因为被对面车辆远光灯照射,看不清车前行人而把人撞死。”
该网帖下面还设置了投票栏。截至昨日17时,在参与投票的252人中,有247人选择了“干得漂亮,这样能很好地惩罚那些不文明的人”,占到总人数的98.01%。而选“有点不妥,这种教育方式是否合法合规?”和“无所谓”选项的只有5人。
也有网友对此举的操作性表示出了担忧,“这样的处罚是好事,不过,一条马路那么长,警察那么少,怎么抓?”
记者走访
3分钟12辆车开远光灯
前晚8时许,记者在南城鸿福路口看到,此处是一个十字路口,马路周边的路灯都是正常开启状态,照明情况较好。尽管如此,仍有不少车主在停车等待红绿灯的时候也开着远光灯,其中有部分车辆使用的是改装了的氙气远光灯。此外,有些原本开着近光灯的车主为了抢在行人过马路之前通行,特地开启远光灯,甚至一开一关,闪得行人不敢过街。记者数了一下,在短短的3分钟时间内,共有12辆车开着远光灯通行。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司机。刚学会开车不久的万女士说:“两车相会的时候,我一看到对面开着的是远光灯,就会下意识地减速。那时基本上是眼前一片白,什么也看不见。本来我就是个新手,开车就有点慌,万一这时再有行人过马路那岂不是糟糕了?”
家住万江曲海社区的车主莫先生每天晚上下班都要开车经过尼罗河酒店前面的马路,“尽管街上的照明不是特别的亮,但开着近光灯也足以看清楚路面的情况。有些司机不自觉,总喜欢开远光灯,遇到这种人我会以牙还牙,开远光灯跟他对射,比比谁的灯更亮!”
交警回应
开过车主罚单但取证难
据了解,东莞市交警支队曾经针对司机开车陋习做过一次网络调查,其中,夜间行驶长时间使用远光灯最让网友讨厌。据市交警支队一位民警介绍,在没有中央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使用远光灯都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对于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可以罚款200元,记1分。
“我们也在讨论深圳交警的这种做法,但这属于惩罚性体验,从合法、合理性考虑,目前东莞不会这样操作。”该民警坦言,深圳有立法权,但东莞没有,因此在处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方面,东莞都无法效仿。就司机乱用远光灯方面,东莞开过罚单,但数量不多。
“一是因为取证难,交警将司机拦停,他就会说我刚转换过来;二是单黄线、双黄线都是属于中心线,东莞符合‘没有中心线’这个处罚条件的道路本身就不多,仅从法律法规而言,东莞很多道路是可以使用远光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