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司机两次酒驾同一地点被查 这次被扣12分
东莞时间网讯(记者 刘志斌 通讯员 程钰钊)3月8日晚,东莞交警组织全市各交警大队警力开展涉酒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查获醉酒驾驶8宗,饮酒后驾驶55宗,63人被查,查扣各类车辆243辆,查处其他交通违法813宗。
东莞交警梳理发现,侥幸心理成为导致酒驾违法行为发生的最大原因,大部分司机都是心存侥幸,或是因为家住得近,或是认为自己没事,而选择酒后驾驶。
东莞交警强调:交警部门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并且常态化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统一行动,营造浓厚的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氛围,使“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观念深入人心,告诫广大市民切勿心存侥幸。
现场
酒后两次在同一地点被查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喝酒后开车被查一次就应该吸取教训了,可就是有人偏不当一回事,不思悔改继续涉酒驾车,一个星期之内竟在同一地点被查两次。
3月8日晚8时30分许,沙田交警大队按照开展整治酒驾醉驾全市统一行动,在沙田大道土地洲桥路口设置检查点。 行动中,一辆小轿车在距离检查点约30米处突然停车,继而走走停停,此异常行为引起执勤民警注意,遂对该车检查,并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7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据司机陈某交代,当晚与几位朋友小聚,期间拗不过朋友的相劝,喝了一瓶左右的啤酒。
令现场执勤民警纳闷的是,司机陈某很眼熟。原来,3月1日晚,陈某喝酒后驾驶机动车也曾在这个执勤点被查到,当时陈某的酒精测试结果为18mg/100ml,虽然没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但执勤民警还是对陈某进行了警告、教育,陈某也表示今后将拒绝酒后驾驶。可没想到,仅仅一周,陈某就犯了“老毛病”。这次再没有上次那么幸运了。
目前,陈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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