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司机违规开车门致人死亡获刑 听交警怎么分析

14.10.2016  20:16

东莞交警提醒机动车驾乘人员注意车门旁的安全 资料图

东莞时间网讯 男子白某在东莞市厚街镇一路段违规停车打开车门,致使一骑自行车路过的老人倒地,后被同向驶来的客车碾压而过,当天不治身亡。

白某向公安机关自首,并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获得对方谅解。

近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白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仅仅是打开一个车门,为何会导致骑自行车的老人身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故?

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详细解剖这一案件,以案件说防,提醒广大机动车驾乘人员,注意车门旁的安全。

事故经过

2015年9月15日17时许,时年37岁的河南男子白某开着一辆小轿车经过厚街镇东宝路段时,突然靠路边停车,并打开驾驶位车门准备下车。

这时,69岁的市民余大爷刚好骑着一辆自行车经过。车门与自行车的右侧发生碰撞,导致余大爷和他的自行车倒地,并被同方向开来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碾压。余大爷身受重伤,三部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责任认定

事故发生后,白某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当天,余大爷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余大爷符合钝性暴力(如交通事故)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经过现场勘察,交警部门依法认定白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客车司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余大爷不负事故责任。

案发后,白某、客车司机与余大爷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由白某赔偿余大爷家人33万多元,客车司机赔偿14万多元。余大爷家属对白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判决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白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白某系过失犯罪,自首,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向受害人家属赔偿并获得谅解,法院视其具体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其他城市案例

据绍兴市公安局官方网站通报,2015年,绍兴市上虞区也发生过一起类似的交通事故。在这起事故中,一辆小车在非机动车道临时停车,司机余某开门下车时与正好驶来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小车司机担全责。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余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5年5月30日,30多岁的余某驾驶车牌号为浙A6××RZ的小型轿车由杭州驶往上虞。车辆行驶至绍兴市上虞区人民西路上虞第三医院门口路段时,余某将车临时停于非机动车道上。随后在开启驾驶室车门时,车门与郑女士驾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余某后来在法庭上回忆说,当时天气闷热,还下着雨,视线并不太好。打开车门前,自己好像还看了一眼后视镜,可能是当时后视镜有些模糊,他觉得车后没人,就打开了驾驶室门。这时,一辆电动自行车从车后驶来,骑车人一头撞上车门。

余某立即下车,扶起受伤的女子询问伤情,考虑到救护车过来还需要时间,余某便打车将伤者郑某送往医院救治,余某的妻子也当即报警。

10多天后,受伤的郑女士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还造成两车损坏。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余某在非机动车道上临时停车开车门,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导致事故,负有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无责任。

法庭审理认为,事故发生后,余某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了死者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但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警分析

为何会发生这样的事故?

“马虎大意、不规范操作、违法停车等,是造成开车门事故的几个主要原因。”  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民警戴小星告诉记者,发生在东莞厚街和绍兴上虞的这两起交通肇事案件较为特殊,均系“开门不慎”所致。司机开门之前应该观察后视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能做到,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而且,司机将车辆临时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本身就已违法。

戴小星指出,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司机、乘客都有这样的习惯,就是停车后根本不观察后方情况,便随意打开车门,其实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会导致后方车辆或者行人来不及反应直接撞上车门,轻则受伤,重则死亡。

交警说防

怎样最大程度防止“开车门”事故?

“防范开车门事故,其实并不难。”戴小星指出,做好以下这几点就完全可以避免此类事故。

1.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时要距离路牙20―30厘米,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2.乘车人开门前应对前后来往行人、车辆情况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驾车人尤其是出租车对乘车人开门也应及时提醒确保安全。

3.驾车人一侧对后方的观察容易存在盲区,而且突然性较大,一般不容易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和防范,因此驾驶人开门下车前一定要注意观察,可以先打开一条缝,再慢慢打开,提醒过往的车辆要开门,防止与经过的车辆发生碰擦而酿祸。

4.骑车人、行人经过停在路旁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开启。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通过,别让悲剧在自己身上发生。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车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人。”所以,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