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实行阶梯气价 9月中下旬举行听证

11.08.2015  19:28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东莞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出炉,东莞实行阶梯气价有了具体方案和时间表。

此次听证共给出了2套方案供大家选择。方案一第一档年户均用气量300立方米,气价3.6元/立方米(与现行气价水平一致)。三档平均气价每立方米4.2元。

方案二,第一档年户均用气量370立方米,气价3.6元/立方米。但三档平均每立方米4.44元。

两种方案,你会选择哪一个?市发改局分析,不管大家选择哪一档,此次阶梯气价改革,超过80%天然气用户的燃气费支出不受影响。

居民用气价格此次不调整

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东莞新奥),是东莞城市管道天然气的特许经营商。自2003年底正式开工建设以来,已发展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50多万户,工商业用户1900多户,年售气量超过8亿立方米,其中居民年用气约1.2亿立方米。

经成本监审,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2012-2014年度,城市管道天然气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3.7695元/立方米(不含税金、利润),高于目前我市居民天然气价格3.6元/立方米。

因而,听证方案特别提出,东莞现行气价已于2013年底进行听证并经市政府同意,由于实施时间不长,定价成本变化也不大,而且各类气价已充分考虑了用气成本和公平负担等问题。因此,此次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不再对居民用气价格进行调整。

分三档计价

第一档用气量覆盖区域内8成用户

此次阶梯气价改革,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

其中: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各档气价按不高于1∶1.2∶1.5的比价,并根据气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方案明确,居民生活用气为通过城市燃气管网向居民家庭供应的所有燃气都在此次阶梯气价改革范围内。计价周期则按年计算。

家庭人口多,不管按哪个方案都超了第一档?  用气人口超4人,每增1人用气量可增90立方米

聚焦

认真阅读完此次阶梯气价改革听证方案以后,寮步陈叔不停地叹气。家里老老小小共有5口人,每年用气大约在400立方米。不管按照哪个方案气量都超了。

但别着急,像陈叔这样人口多的家庭,此次听证方案也已经做好了配套方案。

对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的,如用气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可在各档年户均用气量基础上增加90立方米。

当然,用户的常住人口数以居民户口簿登记人口数或公安机关、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效证明为准。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气价按第一、二档平均气价水平(方案一为平均每立方米3.78元;方案二为平均每立方米3.96元)执行。

同时,继续对低收入群体实行气价优惠政策。本市户籍的在乡孤老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残疾军人、革命烈士(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每户每月18立方米以内用气量按居民用气价格的40%计收,超过部分按阶梯气价标准收取。

根据方案,对于预购气用户,按计价周期内累计购买的气量执行阶梯气价;对于抄表后付费用户,按计价周期内累计抄表气量执行阶梯气价。气量在计价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温馨提示

听证方案正在征求意见

有建议请在24日前提出

此次阶梯气价听证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至8月24日。你的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通讯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邮政编码:523888;传真号码:0769-2283069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听证方案全文也可以登录以下网址查阅。

http://jgxx.dgdp.dg.gov.cn/business/htmlfiles/dgwjj/ptzgg/201508/944376.htm

9月中下旬举行听证会

想参加24日前赶紧来报名

市发改局将于9月中下旬举行东莞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现在正在征集听证会参加人17名。包括:消费者9名(含低保对象1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消委会、市燃气行业协会各1名,专家学者2名,经营者2名。还有旁听人员5名,新闻媒体记者8家。

如果你也想成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

(一)申请人可直接到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报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二)登录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http://dgdp.dg.gov.cn)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传真或邮寄至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24日(现场报名时间: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六楼(邮编:52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