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条”出炉
入户更简单 入学更容易 社区更和谐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莞版20条”出炉
17日,东莞市委政研室表示,《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已于日前正式印发。《意见》提出三大发展目标,七项主要任务,共计20条具体措施。根据《意见》,来莞工作的人们入户更简单,孩子入学更容易,社区关系更和谐。
《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利于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体系、城镇体系、产业体系、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城市支撑和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能力更强,农业转移人口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领域更加平等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今年初,东莞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通道”位居东莞试点任务之首。东莞将通过试点探索,逐步建立起通过积分入户、条件入户和与居住年限挂钩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市民化实现渠道,顺利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长安镇、虎门镇为率先试点区域,试点经验成熟后逐步向全市推广。
外地人入户东莞更简单
本地村民带着权益进城
2014年东莞常住人口834.31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91.39万人,非户籍人口高达642.92万人,两者比例是1:3.4。户籍与非户籍人口比例的严重失调,造成社会福利供给和城市公共资源的紧张,成为东莞城镇化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东莞城镇化率已达88.7%,但在全市还有近一半户籍人口是农业户口,目前东莞登记的农业户口超过90万人。其对土地的依赖、居住形态、生活习惯还带有明显的传统农民特征。
因此,东莞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既要推动外地来莞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也要加快户籍农业人口市民化。
根据《意见》,东莞将优先解决存量需求,以贡献为重点衡量标准,考虑将来莞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人才纳入直入范围。同时,优化拓展引才增量,对于省内中技应届毕业生直接纳入准入范围,降低职称的准入条件等。东莞还将探索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结合产业企业需求等情况,实施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东莞在城乡户籍“一元化”领域,将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逐步调整东莞入户政策,为在莞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提供入户东莞的途径。
《意见》还将加快户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单列为一大任务,结合东莞实际提出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更大力度鼓励就业三项内容。未来,东莞一方面要实现农民带着权益进城,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另一方面是鼓励就业创业,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
随迁子女上学更便利
住房保障改租房为补助
教育、住房、医疗等是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后最受关注的问题。
2012年起,东莞每年都将逐年增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学位供给纳入市政府“十件实事”。2014年,共有16.34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东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占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51.9%。但是,东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数大、增长快,对地方财政和土地资源带来较大压力。
《意见》提出,完善积分入学政策,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通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等方式,分阶段逐步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东莞还提出大力推进“慕课”建设,利用慕课改造教育教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薄弱学校教育质量。
在住房上,东莞将通过充分利用中央补助资金,采取以货币形式代替实物保障,为东莞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东莞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房保障。
《意见》还提出,合理兼顾社会需求与城市综合承受能力,逐步推进涵盖异地务工人员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批次清单。这是东莞为促进社会融合实施的重点探索。
■三大目标
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道更畅通
2.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更广质量更优
3.市承载人才就业创业能力更强
■七项任务
1.科学有序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道
2.加快户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3.全方位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4.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享
5.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6.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合
7.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