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11月10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审议《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决定会后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整理汇总审议意见,并综合其他有关意见进行修改,提交今后的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东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陈东成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任命孙世宏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福友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决定免去郭向阳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李志军的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卢晓航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陈钊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叶鑑波、黄贵新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市人民检察院系统的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楚良、陈锡江、何跃沛、黄耀成,秘书长朱斌华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等出席会议,副市长罗晃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怀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黄庆辉等列席会议。
记者 伍江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
对市人大代表莫启旭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0年11月10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许可对市人大代表莫启旭采取强制措施。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三号)
(2020年11月10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邓涛因工作关系已调离东莞。按照《选举法》、《代表法》有关规定,邓涛的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45名。
现予公告。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11月10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世宏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卢晓航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0年11月10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东成为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向阳的东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李志军的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11月10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福友为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陈钊的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叶鑑波、黄贵新的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11月10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葵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林辉芳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卓林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人民法庭庭长;
李子青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岭山人民法庭庭长;
方琪芬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林辉芳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葵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黎绮玲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方嘉红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张卓林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0年11月10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丁春波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