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政府采购200万元以上项目 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13.01.2016 11:07
本文来源: News.Timedg.Com
近日,东莞市财政局发布通知,从今年1月1日开始,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调整为200万元,货物类或服务类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以上的,都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通知称,东莞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调整为50万元,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应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东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调整为200万元,货物类项目以及服务类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无论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都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为节约财政资金,实现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在集中采购方面,东莞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满足办公需求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A 4激光打印机、空调全部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今年度共组织4期集中采购,分别在2月、5月、8月和11月各组织实施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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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2016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