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民办幼儿园收费将涨 停车费短期内或上调

05.08.2015  09:34
预计新政实施后,商业及住宅小区配套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短期内将会普涨,部分镇街民办幼儿园收费可能上调。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定价目录》)将从8月15日开始实施。8月4日,东莞市发改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相关价格政策进行解读。预计新政实施后,商业及住宅小区配套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短期内将会普涨,部分镇街民办幼儿园收费可能上调。

据市发改局副局长陈志超介绍,这次《定价目录》授权东莞市管理的定价事项有30项,主要包括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及销售价格、自来水销售价格、城市交通票价、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收费。

陈志超表示,食盐零售价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非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民办高中教育收费、民办初中和小学教育收费、增值税防伪税控产品价格和技术维护费等要根据相关改革推进情况、市场竞争程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进程,分步适时放开。

他解释说,这样安排是担心部分价格放开后,价格会大幅变化,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市场运作,有的甚至还需要在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才能够放开。而在放开前仍然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进行管理。

民办幼儿园收费

现状:目前全市共有730多家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备案管理,保教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根据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办学质量,结合幼儿园评定等级确定,报同级教育和价格部门备案并公示后执行。

解读:市发改局表示,该领域收费管理放开后,在供求关系紧张的镇街,可能有部分幼儿园出现收费标准上涨、退费行为不规范、调价周期缩短的情况。

市发改局和教育局多次协商,制定了五条解决措施。

一是鼓励社会资金兴办普惠性幼儿园,以缓解供需矛盾,平抑收费;二是修订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指引,引导民办幼儿园合理制定收费项目、退费办法;三是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监管,引导幼儿园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四是进一步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民办幼儿园在园内醒目位置以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咨询及投诉电话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做到明明白白收费;五是推行全市民办幼儿园收费网上统一公示,即要求各民办幼儿园将保教费收费标准通过发改局价格信息网公布,是否履行网上公示的工作将纳入教育部门对民办幼儿园教育年检范围。

出租车承包费

现状:目前东莞主要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经营权,已经免收有偿使用费。驾驶员(承包者)可在自愿基础上,选择出租汽车企业承包经营出租车,而出租车承包费标准由承包双方根据市场运力、经营环境、运价水平等市场因素确定。

解读:黄鹤权认为,放开出租汽车承包费管理后,由于绝大部分已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按《合同法》在合同期内应执行合同约定,避免出现大范围价费争议问题。并通过完善承包格式合同范本、实行明码标价等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出租汽车企业在承包经营中的收费行为。

放开定价后,由市场形成价格,比政府实行管制更能有效解决一些与市场因素不适应的情况。

停车场收费

现状:东莞商业配套停车场收费已有12年没有改变,“6小时3元”的标准一直被认为过低,而此前多年,东莞市停车费用即将提高的消息不断传出,但一直未被证实。此次,政府放开定价后,商业及住宅小区配套停车场或将告别廉价停车时代。

解读:市发改局收费价格管理科科长黄鹤权预计,放开后,在一些供需矛盾突出的地方,短期内可能有一个向价值规律合理回归的过程。但从长远看,放开价格管制,可以有效释放价格信号,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增加有效供给,合理调节需求,缓解停车难矛盾。

特别是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通过放开价格可以形成倒逼机制,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比质比价,选聘服务质量更好、收费标准更合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

另外,价格放开后,企业提高住宅小区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也会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

瓶装液化气价

现状:目前东莞市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主体较多、竞争充分,燃料替代性强,气价相对平稳,已具备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条件。放开后,将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定价。

解读:黄鹤权分析说,此前,东莞一直采取冬季用气高峰少调价、夏季用气低谷适当增大调价幅度的方式减少调价频率,放开后,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受市场影响增大,市场波动频率将变大,预计会加大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波动频率。

但市民不用过于担心气价出现异动,一旦气价异动,政府要求启动异动应急机制,实行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为保持气价水平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市发改局表示将加强监测分析预警、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完善明码标价制度等配套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