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正
■法庭审判现场(记者 郑志波 摄)
东莞时间网讯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曾说:“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最野蛮的兽类一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臻完善。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东莞,近年来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稳步推进。过去一年,东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东莞地方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司法改革就在身边
8月10日下午3时,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市中院”)第十一审判庭走廊,高温闷热。
记者见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程春华法官时,他准备上法庭开庭,下午一共安排7个案件。“外面太热,后面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都进来吧,我的案件都是公开开庭审理。”程春华说。
当天下午,2个案件当庭宣判,3个案件当庭调解,1个案件庭后调解可能性很大,1个案件需再开庭一次。
记者看到,庭审过程紧凑高效,有的案件10多分钟就案结事了。“这得益于市中院2015年9月21日起运行的新型独立合议庭机制。”程春华说,新型独立合议庭由三名法官、三名法官助理和三名书记员组成,合议庭行政管理事务由审判管理中心负责,合议庭业务独立于任何一个业务庭,审理各人民法庭以简易程序办理的各类型上诉案件,兼办理部分疑难复杂案件。
目前,市中院共有5个新型独立合议庭,每个合议庭都以法官的名字命名。
每一宗案件,合议庭成员尤其是主审法官都在开庭前做了很多工作,比如阅卷等,归纳争议焦点后开庭时重点询问双方,做到心中有数。对于一些简单案件,开庭查实之后合议庭认为可以当庭宣判的就当庭宣判,而对于一些相对复杂的案件,则会择日宣判。
此外,庭审之前和庭审后,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已经做足了一些事务性工作,使得法官可以专心审案,从这个角度来说,也可以为当事双方节省不少时间。
由于“新型独立合议庭”名气在外,上海复旦大学博士生丁朋超当天也前来旁听案件。丁朋超说,通过旁听案件,他觉得“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在庭审过程中,在维护法教义学及法的安定性的同时,又能够通过法官的充分阐明和心证的公开,采用动态系统论的方式充分激活庭审的各类因子,在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前提下,实现了庭审效率和质量的双重提升。“这种新型庭审方式的探索在当前司法改革大背景下,对我国的司法改革具有极强的启发意义。”
记者了解到,成立“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至今,审结案件就已达2100件,当庭宣判、调撤率超过50%,没有出现投诉、信访案件,也没有出现一宗再审改判案件。这对于“案多人少”压力极为突出的东莞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对于东莞的两级法院,这两年通过司法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措施还有很多。比如法院将“老赖”信息纳入东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失信者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加大“执行转破产”改革力度,努力推动机制改革和职能重组,救助“生病”企业。
东莞两级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护航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稳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改革试点工作。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多年实施主诉、主侦检察官责任制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官执法档案、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办案监督机制等配套机制,明确界定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的职责权限和司法责任归属。
东莞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前移监督关口,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做法得到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和推广。
法治引领政府建设
2016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东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围绕“三个走在前列”目标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找准法治政府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工作来抓,坚持在法治引领下加快发展、转型升级,为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16年,我市印发《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明确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出台《东莞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东莞市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处理涉法事务的意见》《东莞市2016年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积极谋划我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对全市32个镇街和33个市政府部门开展2016度依法行政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在省对我市开展的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中获得良好等次。
2016年,我市保留行政许可事项418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2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33项,清理和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全面梳理并公布市政府部门各类职权事项7133项,公布取消各类职权62项、下放728项,梳理公布镇级各类职权3685项,建立市镇两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2016年,我市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制定《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东莞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和《东莞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程序规定》。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2015-2016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颁布政府规章《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完成《东莞市水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规草案的起草和审查工作,已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我市2017年法规规章立法计划和2017-2021年法规规章立法规划的编制工作。
■数说法治
2016年,我市举办6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1032名执法人员通过综合法律知识网上统一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依托“东莞市建议提案在线”,全面公布建议提案及答复情况,全年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138件、政协委员提案378件,按时办结率、沟通率和满意率100%。
2016年,各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共1466宗,其中,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40宗,全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45宗。两级法院书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01宗,全部按要求出庭应诉。
2016年,我市启用新版“东莞市网上信访大厅”,全年网上信访量8950件次,办结率100%。
2016年,全市公安部门开展“以案说防社区行”活动4500场次。
法治文化“前沿阵地”的建设方面,目前全市依托大小公园、小区、广场、街区建成了59个各具特色,融实用性、教育性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实体阵地,计划在建22个。另建立了130个法治宣传长廊、4800多个法治宣传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