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育保险缴费率本月起提高0.24个百分点
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11月1日起,东莞市结构性调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其中,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提高0.24个百分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20个百分点。
“二孩”时代生育基金节约较少
社保部门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末,东莞市七大险种参保总人次达2592.97万,其中,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74.5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478.38万人。
近年来东莞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结余状况健康良好,医保缴费费率不断下调,由政策规定的3%下调到2.5%,维持了医保偏低的缴费水平,其中基本险职工个人缴费19.27元/月,城乡居民个人缴费57.18元/月,给广大参保人与企业带来了实惠。
在生育保险方面,东莞市同样根据生育保险基金的运行状况不断下调缴费费率,由政策规定的1%下调到0.46%。
但是,随着“两孩”政策的实施,东莞市有越来越多的育龄妇女享受到了生育保险待遇。2016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81885人次,生育的医疗费用5977元/人次、生育津贴11839元/人次,计划生育费用1146元/人次、计划生育津贴1479元/人次。
市社保局官网公告指出,由于政策性等因素影响,东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享受待遇人数大幅增长,但东莞市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少、缴费水平低,为保障参保人员生育相关待遇,确保生育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因此,需要对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进行结构性调整。
缴费费率调整不影响市民待遇
生育保险方面,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原先的0.46%,提高0.24个百分点至0.7%,缴费继续按原渠道负担;其中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由用人单位负担;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由市、镇(街)财政按一档2:8、二档4:6、三档6:4、四档8:2的比例分担。如果以上年度东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54元为基数计算,用人单位需要多支出9.25元/每月/每人。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由原先的2.50%,降低0.20个百分点至2.30%,其中以职工身份参保的,降低的0.20个百分点为单位缴费,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下调的0.20个百分点为个人缴费。如果以上年度东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54元为基数计算,用人单位或者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个人,可以少支出7.7元/每月/每人。
职工个人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不变。东莞市现行的政策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达9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东莞市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8倍(369936元);除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障外,同时享受“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障”,大病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也就是说职工每月交19.27元/人,一年仍可最多享受近67万元的报销待遇。
生育保险
缴费费率由原先的0.46%,提高0.24个百分点至0.7%,缴费继续按原渠道负担。
如果以上年度东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54元为基数计算,用人单位需要多支出9.25元/每月/每人。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费率由原先的2.50%,降低0.20个百分点至2.30%,其中以职工身份参保的,降低的0.20个百分点为单位缴费,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下调的0.20个百分点为个人缴费。
如果以上年度东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54元为基数计算,用人单位或者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个人,可以少支出7.7元/每月/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