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会组织开始年检 逾期不办理将依法处理
17.10.2015 11:36
本文来源: Southcn.Com
近日,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出《社会组织限期年检公告》,根据相关条例、办法规定,凡2014年6月30日前在东莞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2014年12月31日前在东莞登记的社会团体,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请未办理年检的社会组织速到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年检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逾期不办理年检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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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2015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