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满15年可停缴?东莞社保局详解

22.05.2016  11:06

 

  5月21日上午,东莞市社保局局长邹联率队做客《阳光热线》,就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问题与听众和网友交流。

   东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体运行平稳

  邹联介绍,当前东莞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体运行平稳,基金一直维持良性运行,既做实了个人账户,又确保了当期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2015年,东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17.5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276.43亿元、财政补助收入4.28亿元、利息收入32.32亿元、关系转移收入1.58亿元、其他收入0.7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25亿元;基金总支出74.56亿元,其中,待遇支出51.55亿元、关系转移支出8.08亿元、上解上级调剂金14.93亿元;当期结余243.01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132.71亿元,个人账户结余110.30亿元),滚存结余1016.44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457.36亿元,个人账户结余559.08亿元)。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 还要继续缴吗?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因此不少人有疑问,社保缴满15年是不是就可以“停缴”了。在今天的阳光热线节目中,也有多位市民表达了类似的疑问。

  对此,东莞市社保局副调研员陈陆解释,养老保险须缴满15年是领取待遇的最低标准,不满15年不能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但并非缴费满15年就可以停缴,因为缴费年数将影响到以后领取待遇的水平。

  节目中,东莞市社保局局长邹联介绍,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基本原则是“权利和义务对等,缴费与待遇挂钩”。达到法定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相应的计发月数。也就是说,首次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由参保人累计缴费月数、缴费工资和退休当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总金额等因素确定。因此,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首次计发的养老金水平就会越高。

   女职工医疗保险缴满25年 退休后可不缴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东莞是座外来人口人数远大于户籍人口的城市,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在多个城市都有社保缴费记录,当他们面临退休时,该在何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又如何享受医疗保险?

  这一话题成为今天阳光热线讨论的热点。多位市民和网友提出了类似的疑问。

  对此,东莞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科长熊素冰表示,劳动者在多个城市都有缴存社保的,以劳动者养老保险缴存满10年的地方为领取地;如果劳动者在最后一个参保地缴费没有满10年,那么以上一个满10年的为待遇领取地;如果每个缴费地都没有满10年,那么以户籍地为领取地。确定了养老保险领取地以后,劳动者就可以把其它地方的养老保险转移到待遇领取地,合并计算缴存年限,如果符合缴费年限,就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养老保险。

  而退休后如何享受医疗待遇问题也受到市民的关注。有位即将退休的女士来电表示,自己在老家交了十多年的社保,现在在东莞工作,也有10多年的社保。自己退休后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东莞市社保局解释,对以职工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女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医疗缴费累计达到25年(男性为30年),并且有10年在东莞缴费的,就可以将外地的社保转移来东莞,退休后就可以不缴费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如果女职工累计缴费年数没有达到25年(男性为30年),就要继续缴费满25年后,可以不再缴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