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工督导最高补贴3000元/月
《东莞市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东莞市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称,东莞将选拔培养自己的社工督导人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对此,东莞将从各社工组织的专业社工中,选拔培养一批督导助理、见习督导和督导,成功入选者有专项补贴,其中,社工督导最高补贴3000元/月。
《办法》规定,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选拔的对象是全市所有受聘于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社会组织且在东莞市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上备案的专业社工。而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分为督导助理、见习督导和督导三个层级。
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选拔则以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社会组织为单位进行选拔培养,按照每10名一线社工选拔培养1名督导助理、每2名督导助理选拔培养1名见习督导、每2名见习督导选拔培养1名督导进行选拔培养。
经过选拔等程序后,正式确定人选。之后,民政局与督导助理、见习督导、督导签订协议,规定人才的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年限、补贴发放等有关事项。督导助理、见习督导和督导应至少在莞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成为社工督导人才将有专项补贴。督导助理、见习督导和督导享受市督导人才专项补贴。督导助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见习督导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00元、督导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主要用于补贴督导人才交通、通讯、参加专业培训及其它相关费用)。
此外,督导助理、见习督导、督导每年须参加由市民政局或业务委托单位组织的督导人才培训,完成一定学时的专业培训并纳入督导人才考核。
社会公众如提出建议和意见,请于2016年3月25日前向东莞市民政局提交。邮寄至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一号汇峰中心H座东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邮政编码:523001);
传真:2283250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