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被列入臭氧污染防治示范区 将取缔露天烧烤
珠三角9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东莞被列入臭氧污染防治示范区
东莞时间网讯(全媒体记者 周桂清)8月1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省环保厅发布《2017年珠三角地区秋季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对臭氧污染防治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其中,从9月起,珠三角地区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四个城市被定为臭氧污染防治示范区。在这四个城市将开展VOCs排放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城市建成区内取缔所有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行为、臭氧超标天气全面暂停市政道路沥青铺装等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1.6%,在全省空气质量污染源中,臭氧已取代PM2.5,成为全省空气首要污染物。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臭氧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41.8%;其次为PM2.5,占比32.1%。在今年前6个月181天里,东莞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33-189,有154天空气质量达标,达标比例为85.1%,低于全省平均达标率。监测数据显示,上半年东莞每日首要污染物臭氧天数最多,占比达38.5%,臭氧已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最突出的污染物。
事实上,臭氧和氮氧化物的来源多种多样,与普通市民生活也息息相关。省环保厅提出,要加强移动源油气和尾气排放控制,完成新一轮油气回收设施检查维护。各城市应在9月1日前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完成一轮日常维护和老旧设备更换,确保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规范使用、正常运行。行动实施阶段,示范区内所有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一律暂停使用相关设备,实施整改。
8月14日,市环保局表示,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加强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实施2017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开展一系列强化减排和管控措施,控制和削减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污染物,有针对性采取减排防控措施,切实达到“削峰”效果,遏制臭氧污染恶化之势,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