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严打整治攻势 助推平安南沙创建

29.07.2015  03:21
              自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3+2”打击整治行动以来,广州南沙警方紧扣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广辟线索来源,强化信息研判,突出精确打击,深化协同作战,不断掀起严打整治高潮,有效遏制了五类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行动以来(截至7月25日),南沙警方共破获各类案件200余宗,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在一系列严打、严防、严治措施下,全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今年上半年,全区受理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7.3%,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30.7%,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涉恶九类案件、“两抢”、涉食药、涉赌警情同比分别下降2.4%、25.9%、62.5%、9.5%。

典型案例一:

传销化身“资本运作

千万富翁”梦醒时分

                            ——南沙警方侦破涉案千人的特大传销案

只要缴纳5万会费,就能赚到千万出局!这在一般人听起来近乎天方夜谭的说法,却被一群“喝着白菜汤,做着发财梦”的人们笃信着。近日,南沙警方通过对工作中发现的一条传销线索展开长达半年的专案经营,逐步掌握该传销团伙的骨干成员和组织架构,并于今年5月成功收网,先后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0人,查获涉案车辆3台、银行卡数十张。

今年年初,南沙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辖内大岗镇、榄核镇等地有组织、领导传销的犯罪活动。对此,分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经侦大队和各派出所骨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围绕摸清犯罪团伙组织结构、掌握犯罪成员活动规律、查证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事实等方面有步骤地开展大量侦查取证工作。专案组通过对疑似参与传销人员李某伦、吴某冰等共46人进行问话,逐步查证该传销组织以黄某为首,组织核心人物有“老总”黎某全、梁某侠等人。自2012年起,该组织打着“阳光工程”、“西部大开发”、“商务商会”等幌子(也就是俗称的“资本运作”、“做行业”)发展下线,收取每人50800元会费,不断扩张,短短3年时间,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就遍及南沙区大岗镇、榄核镇、佛山顺德、中山、珠海、深圳等地,涉众达1000多人。

与传统传销手法相似,该传销组织也存在“杀熟”的特点,主要在亲戚朋友间发展下线。通常由已加入传销活动的人员借口带亲友到广西梧州参观旅游,然后由专门的传销人员对发展对象进行“洗脑”,虚构广西梧州的房地产项目和国家政策等迷惑发展对象,并以投资后的巨额利润空间作引诱,之后带发展对象到当地一些在建楼盘参观。被成功“洗脑”的发展对象将于次日由介绍人及“老总”带回佛山某酒店以每人69800元(入会成为会员后直接返还19000元,实交50800元)的投资款加入传销组织。这69800元的投资款被用于购买所谓的“股份”,第1股3800元,余下每股3300元,共计21股。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传销组织由高到低共设有老总、经理、主任等8个层级,且有明确的晋升机制。会员入会时购买一定的股数就直接成为主任,然后,每个会员发展3个直接下线,依次递增,当下线人员达到3人且股数达到一定的股数,该会员就晋升为经理;当下线人员累计达到29人,购买总股数达到600多股且每条下线都达到经理级别,该会员就晋升为老总。黄某,作为该组织的总负责人,不在该等级之列,其下有老总黎某全、梁某侠、周某佳、陈某根等人。另外,警方摸查发现该组织在佛山、中山、深圳、珠海等地均有分支老总及传销人员,特别是在佛山片区高明、顺德等地尤为突出。

在掌握该传销组织主要成员身份及组织架构等相关信息与证据材料的情况下,5月19日,专案组采取收网抓捕行动,先后抓获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梁某侠(男,44岁,广州南沙人)、杨某珊(女,44岁,广州南沙人)、梁某明(男,44岁,广州南沙人)、梁某燕(女,45岁,广州南沙人)、周某佳(男,51岁,广东佛山人)、欧阳某娟(女,31岁,广东清远人)、陈某根(男,41岁,广州南沙人)、孔某燕(女,43岁,广州南沙人)、李某洪(男,46岁,广州南沙人)等共9人,查获涉案车辆3辆、银行卡数十张。加上之前已经逮捕的黎某全(男,49岁,广州南沙人),该案累计抓获主要嫌疑人10人。嫌疑人到案后,警方结合嫌疑人供述和前期侦查情况,进一步梳理出了该传销组织的资金分配方案:会员入会实交50800元给一代老总,每月5日黄某组织召开“老总会”,“老总会”根据其提供的方案,由其进行分钱。接着,三代老总每月22—25日再开“复制会”,按照经理、主任的级别分发剩余的钱。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是南沙建区以来发现的首例传销案,组织核心成员及参与人员众多且地域分布广,给案件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据悉,南沙辖内现有200名群众已确定参与传销活动,但由于部分群众仍未知情或正在加入传销活动,还有部分人员在参加传销活动后已获利回本的,不愿意配合警方反映情况。同时,有些群众明知是传销活动,但由于前期已经投入50800元入会购买会员资格或以亲友名义投入数倍于50800元的资金购买晋升资格,他们希望收回本金并获得传销组织宣称的高额回报,所以不愿意揭穿传销组织的底细。

目前,案件的相关审讯、取证与追捕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警方提示:传销属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

典型案例二:

移花接木 “李鬼”秒变“李逵

见招拆招  冒牌“维密”现形

——南沙警方成功侦破一宗重大销售假冒

VICTORIA’S SECRET”商品案

一件看似普通的内衣,贴上名牌标签,摇身一变,就成了风靡全球的时尚品牌“VICTORIA’S SECRET”(“维多利亚的秘密”),身价也随之倍增。近日,南沙警方经过近一个月的苦心经营,成功侦破一宗利用某网络销售假冒世界著名品牌“VICTORIA’S SECRET”(以下简称“维密”)内衣的重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明涉案价值约6000万。

今年4月初,南沙警方收到一条重要线索:南沙区榄核镇内有人在某网上销售冒牌“维密”内衣。对此,南沙警方高度重视,并抽调经侦大队和属地榄核派出所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由于涉案地点的不确定和网络销售取证的困难,专案组开展工作举步维艰。为了尽快打开工作局面,专案组坚持前期摸排和外线布控有机结合,并在分局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充分调动一切侦查手段,全力搜寻涉案网店及销售渠道。

在犯罪事实基本清楚、抓捕时机基本成熟的情况下,5月5日,专案组果断收网,在榄核镇蔡源街东五巷3号一幢别墅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查获成品内衣及“VICTORIA’S SECRET”商标标识一批,价值约合人民币41万多元。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翁某东(男,28岁,广东揭阳人)和关某婷(女,29岁,广州市榄核镇人)等供认其自2012年起,利用世界品牌的知名度,通过某网络购买成品内衣及“VICTORIA’S SECRET”商标标识,经简单加工包装后又通过某网络出售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翁某东和关某婷已经被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网购有风险,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尽量选择正规购物网站选购商品,并在购物前了解自己要买商品的品牌、产地、价格等信息,避免贪图价格便宜而忽略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问题;同时,尽量选择信誉好、满意度高的商家,坚持货到付款或通过第三方平台付款,并索要购物凭证,同时注意保留与卖家的聊天记录、邮件或手机短信等资料,作为今后维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