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新的方案印发了!南沙28个主要审批项目精简近半

25.05.2019  15:42

大洋网讯 近日,《广州南沙开发区(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实现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提高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方案》将目前的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28个主要审批事项精简、整合为15个主要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技术审查分离

记者从《方案》中看到,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实施对象主要是南沙区使用区本级统筹财政资金的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一般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方案》印发后,将优化南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现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在不突破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基建审批程序前后关系的前提下,按照“流程优化、高效服务”的原则,采取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对分离的运行模式,后续审批部门提前介入进行技术审查,待前置审批手续办结后即予批复。

对于技术方案已稳定,但正在办理选址意见书或用地预审意见的项目,依据工程方案通过联合评审的相关书面文件,建设单位可先行推进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技术评审工作,在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后,再正式办理相关批复。

合并整合事项精简审批

此外,《方案》还优化了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阶段。按工程类别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房屋建筑类、线性工程类和小型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3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意见书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涵盖消防、民防、卫生等行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规划等。

据悉,每个审批阶段均实施“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审批阶段办事指南及申报表单,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要求完成审批。同时,通过合并报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实行区域评估等措施,将目前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28个主要审批事项精简、整合为15个主要审批事项。

广报全媒体记者耿旭静 通讯员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