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的时间到了 可是15个市的年票信息还没公开

17.02.2016  11:26

    年票公开逾期 15市仍然捂着

    省交通厅要求17市2月10日前公布,目前仅东莞江门完成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6年02月17日 版次:AA01 作者: 今年广东省两会上,省交通厅表态将取消年票制,向社会公布年票信息,引起公众高度关注。随后,省交通厅于1月25日印发文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在今年2月10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经审计的年票信息,包括收费年限、收支情况和剩余债务等7项内容。

    如今公开时限已过,南都记者盘点17个实施年票制的市发现,仅有东莞、江门2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公布年票信息。其余15市却仍是静悄悄地“按兵不动”。

    信息公开没跟上时间表

    省厅发布信息公开的文件后,各市显然没能跟上这一时间表。东莞、江门两市的交通部门,均是在2月15日才发布年票信息,已经超过文件规定的时限。

    有的市甚至没有掌握准确的要求。珠三角一个地市回复南都记者称,省厅是要求各地交通部门在2月15日前将年票审计信息上报,不是说向社会公开,目前业务科室正与省厅对接。

    “政府说了就应该做到,不然显得草率”,对此,省政协委员、农工党广东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刘启德表示,虽然有春节放假原因,但既然公布了时间表,应该要有比较全面的摸底。本来大家翘首以待,这样一来反而“失信于民”。

    刘启德说,政府应有相应的督办机制,督促各地按照时间表完成年票信息公开。

     公开格式仍待规范统一

    省交通厅印发的粤交费函「2016」223号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交通部门应公布的年票制相关信息包括:纳入年票制的收费公路项目、设置的收费站点、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年限、收支情况和剩余债务等。

    不过,就目前公开的东莞、江门两市文件看,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格式,各地对信息公开要求的理解出现差异。

    比如对“收费年限”信息的公开,东莞理解为年票制实施期限,因而称,根据《关于东莞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交费函〔2014〕2427号),同意东莞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至2016年12月31日止。

    而江门显然有不同的理解,他们详细列举了每一条纳入年票制公路的终止收费时间。从公众需要看,这种公开方式是更有“信息量”。

    又如年票支出情况。江门仅列出,支出为42724.14万元及基本用途。但东莞市却详细列出2015年的支出情况:支付银行贷款利息3.0973亿元,偿还贷款本金1.1594亿元,管理、养护维修和水利建设基金0 .9075亿元。

    经南都记者询问,东莞还进一步公布了明细:管理费支出0 .4306亿元、养护维修支出0.3235亿元,水利建设基金支出0.1534亿元。这说明年票信息公开仍有余地。

    “统一格式、规范内容,才能让大家一目了然”,对此,刘启德表示,省交通厅应给各市一个明确指引,应该公布哪些年票信息,更加细化,以避免各地理解出现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