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前河源将建10个无害化填埋场

26.07.2017  12:41

  近年来,随着河源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日益突出,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缺位,基础设施缺乏、落后,部分地方存在“垃圾围村”和“脏乱差”现象,偏远农村群众、保洁员对垃圾处理意识不强等。这些问题,成了我市建设美丽乡村的“绊脚石”。因此,做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和提高农村社会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条件,显得尤为重要。

  近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称市住建局)公示了《河源市城乡生活垃圾运收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河源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两份草案,对至2020年河源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做了明确规划,届时全市将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3年后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95%以上

  根据两份公示的草案,“十三五”期间,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匹配“十三五”城乡发展需要,同时提高收运设施运行效能、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基本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到2020年末,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95%以上;期间,河源还将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10处、垃圾焚烧发电厂2处、扩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2处,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比例。

  在城乡生活垃圾运收处理设施专项规划上,全市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原则上每个自然村至少建设1个垃圾收集点,以城乡整体规划为指导,从解决城乡生活垃圾问题和当地情况出发,合理布局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防止生活废弃物污染。

   村集中、镇收转运处理

  以距离界限分方式转运处理生活垃圾

  2020年,河源生活垃圾收转运的基本设施为垃圾收集点和垃圾转运站。“十三五”期间,河源将加强对各县区偏远地区收运系统的建设,建立完善的收转运覆盖网络,新建的生活垃圾收集站及转运站按相关标准进行建设。未来,我市收转运体系建设分农村垃圾、镇生活垃圾两个运转体系:

  1.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体系

  暂不实行分类收运的村镇,混合垃圾由村民自行投放或保洁员定时上门收集到村收集点,由镇负责将各村收集点的垃圾统一转运至镇转运站,由县(市)或镇负责转运至县(市)或镇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实行分类收集的村镇,可回收垃圾由村自行回收或联系资源回收机构定时回收,有害垃圾自行投放至村有害垃圾收集间,由村统一交有资质的企业处理,村不负责收运;可堆肥垃圾和其他垃圾由村统一收运集中堆肥处理或集中至村收集点,再由镇收运至镇转运站或无害化处理场。

  对于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规划设置,市住建局村镇科工作人员介绍,每个自然村内需建设至少一个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8公里,建筑面积应根据各村实际生活垃圾产生量和收运次数计算确定。

  2.镇生活垃圾转运体系

  各村垃圾收集点集中的垃圾由镇负责统一收运,离县(市)无害化处理场距离≤5公里的村镇,可直接将生活垃圾运输至县(市)或镇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理;离县(市)无害化处理场距离>5公里的村镇,可将生活垃圾运至镇级转运站,压缩减容,再转运至县(市)或镇级无害化处理场;转运距离≥30公里的,可将生活垃圾运至镇级无害化处理场或由县(市)统筹增加建设二级转运站,再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县(市)无害化处理场。

  此外,按照规划,市住建局还将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向衔接的收运系统,推动五县二区逐步规范生活垃圾袋装上门收集,取消生活垃圾散点,规划期内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化、垃圾收运密闭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明年底前将完成10个无害化填埋场建设

  市住建局村镇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卫生填埋法是目前国内及省内大多数城镇垃圾处理采用的方法,因此,未来几年里,河源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为主,垃圾在收集过程中尽量采取分类收集,因此此次公示的规划生活垃圾处理采用卫生填埋法,而明年底前,我市将在现已建成的6个无害化处理场的基础上,增加10个无害化处理场,具体分布如下:

  东源县动工建设中部片区(灯塔)、北边片区(船塘)、东部片区(叶潭)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和平县动工建设南部片区(彭寨)、北边片区(下车)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龙川县动工建设北边片区(麻布岗)、中部片区(铁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紫金县动工建设西部片区(蓝塘)、东部片区(龙窝)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连平县动工建设东部片区(忠信)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

    来源:河源晚报

 

编辑: 李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