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

14.05.2015  10:4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

  1.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是关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都要靠全面从严治党作保障。党的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明纪律抓起。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以及工作、生活纪律,坚决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以严肃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把政治纪律作为党最重要的纪律。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在查办违纪案件中重点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3.坚持“”在“”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的底线是纪律和规矩。坚持依法治国、依规管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纪律、模范遵守法律。坚决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错误观念,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做到违纪必究,坚决维护纪律权威。坚持查处案件把纪律审查摆在首位,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防止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处理少数问题严重的干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守住纪律底线、增强党章党规意识。

  4.层层传导压力,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的“七个有之”情况,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一级抓一级,把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反“四风”向纵深拓展,建立完善对城乡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的常态排查机制,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行为,实现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二、坚持从严执纪,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5.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防止“四风”反弹。把纪律执行到位,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涉嫌“裸官”贪腐的,要列为查处的重中之重。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搞“四风”的行为。

  6.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维护纪律严肃性。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严肃处理不守纪律的行为,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违纪演变成违法。各级领导班子要严格执纪,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态度鲜明,敢于批评、不留情面,发现问题及时讲、当面讲,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维护纪律权威。

  7.健全抓早抓小机制,使监督执纪问责成为常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完善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方式,实现抓早抓小经常化、制度化。注意从信访举报、巡视巡查、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审计监督、网络舆情等渠道发现党员干部违纪线索。把提醒警示等作为抓早抓小的重要方法,把谈话函询等作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措施,发现一般性违纪问题,快查快办,增强纪律惩戒的震慑作用。

  三、正确把握政策,树立遏制腐败、鼓励干事的执纪导向

  8.坚持依纪依法、不枉不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格遵守纪律审查工作纪律,切实保障被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坚持查处违纪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优势发挥出来。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增强法规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力,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红线,着力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9.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把握定性量纪尺度。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树立正确的执纪导向,营造警示违纪者、惩治贪腐者,宽容失误者、鼓励探索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10.发挥纪律建设治本作用,深入开展以案治本工作。围绕纪律建设,统筹推进标本兼治,既通过守纪律看住权力、管好作风,又通过查处违纪行为增强教育说服力、制度约束力和监督制衡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职能优势,强化以案治本,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发案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运用反面典型和忏悔材料开展纪律教育,创新办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培训班,深入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教育,让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落实“两个责任”,形成齐心协力共同抓纪律的局面

  11.坚决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严明纪律落实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之中。主要负责同志要敢于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既挂帅又出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重点管好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纪律建设两手抓、两促进。广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增强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带头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约束的能力,做有理想、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12.坚决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深化认识,更新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查处违纪行为作为履职的重点。要加强指导,全面实施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要善于把握大局,注重研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从严治党的总体情况,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保护好“森林”。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惩戒极少数、教育警示大多数。

  13.坚决落实问责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落实“两个责任”有章可循、追责有据。强化监督,落实约谈诫勉和履职报告制度,坚持“一案双查”、从严问责,对受到问责的典型予以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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