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户籍制度改革不能画蛇添足

25.04.2015  00:30

  罗竖一

  直言不讳地讲,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喊了多年,然基本上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从而严重地刺痛着无数国人的心,尤其是数亿“外地人”的心。

  但是,据《京华时报》等媒体报道,2015年2月15日,中国公安部发布消息,《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由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该方案明确提出,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如此的户籍制度改革,就整体而言,既是合乎党心、顺应民意,又是有利于国家、民族。

  可令人遗憾的是,有关新闻表明,本次改革提出,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指出,目前大城市的居住证及落户制度,比较偏向于高端人才,门槛依旧很高。

  就一定意义来讲,真是赶走了“老虎”,又招来了“财狼”。

  人所共知,办理暂住证几乎没有什么门槛。换言之,只要你是个所谓的“外地人”,那么某些手握权柄的“本地人”,通常就会给你赏赐一个名为“暂住证”的玩意儿。尽管如此,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谁也不敢小看这玩意儿。譬如,北京暂住证之注意事项第一条就明确指出:“本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证明”。

  试问:设立了居住年限、高端人才之类的门槛后,那么没有资格去申办居住证的“外地人”,是不是就属于“非法居住”者,或者要被“合法”地驱逐了呢?

  另外,在有关新闻报道中,还出现了诸如“近年来,公安部不断推出各种便民措施。从2013年7月1日起,在京沪等43个城市暂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可以就近申请护照,办理相关出入境证件”之类的字样。

  初见或者重温这个信息,很多人可能也会激动不已。但是,殊不知这个所谓的“就近申请护照”,是有附加条件的。比如,北京市规定的申请人员范围之一是,“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指在北京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及其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显然,类似的附加条件—门槛,会将相当数量的“外地人”拒之门外。

  至此,有人可能会反驳道:北京市还规定,“非本市户籍在京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也能就近申请护照。的确如此,但是,此规定的全部内容是,“非本市户籍在京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持北京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有效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换补发及与原证件上同类型签注申请,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申请与原证件上同类型的签注。

  假如这样的规定还不废止或者修改,那么,对于拿不到居住证的无数北漂而言,所谓的“就近申请护照”,实际上只是一个传说罢了。而且,常常还会成为伤人的利器。

  诚然,2014年7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表明,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但是,无论是给申办居住证附加这样那样的条件,还是给其它户籍制度改革附加这样那样的条件,就本质而言都是画蛇添足。换言之,中国户籍制度改革不能画蛇添足。否则,就是违背民意,就是违背全面深化改革之初衷,就是典型的换汤不换药。

  作者:罗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