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事业单位大减公务用车 瞄准高管阶层
【财新网】(记者 刘佳英) 继中央机关公车改革方案公布后,中央企业和事业单位也将于2016年内推进公车改革。改革的主轴包括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并采用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方式,以保障公务出行。至此,中央层面三大主体的公车改革已全部启动。
根据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的《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此次公车改革的对象,涉及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央企业和事业单位中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人员。
与2014年10月启动的中央机关公车改革类似,中央企业和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基本原则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当保留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等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节约公车运行成本。
在中央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副职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至于其他人员(如总经理助理等岗位)则全部取消公车配备,但每月可获得交通补贴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中央企业经保留的轿车型经营用车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不高于中央企业副职负责人的公务用车配置标准。
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用车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则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
中央企业公车改革方案还规定,应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所有的公务用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针对过去一些单位惯用的规避限制手法,改革方案还特别明确:中央企业不得向子企业调换、借用公务用车及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用。
在中央事业单位,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再配备工作用车”,若有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保留的,应经其所属单位职代会或党委会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
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中央管理领导干部,则由各部门自行选择确定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或维持原有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此外,无论中央企业还是中央事业单位,都不得为参改人员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提供公务用车保障。中央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特别指出,要严格控制交通费用报销或发放人员范围,“避免普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限额报销的福利化倾向”。
至于离退休人员的公务出行,这一轮的公车改革则明确:在中央企业,取消离退休人员的公务用车;在事业单位,则适当保留必要的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据了解,公车改革自1994年中办、国办颁布《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时即已发端,但近20年来,改革始终进展缓慢,公车成本仍不断上涨。直至中共十八大召开后,领导层频频作出改变作风的要求,并陆续出台相关文件予以落实,公车改革才在2014年下半年起出现实质性进展。
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推算,公车改革全部到位后,可节约目前公务用车30%甚至50%的财政资金,其中包括车辆的购置费和运营费;公车更新换代可能带来的开支;省掉的油费、停车费以及司勤人员薪酬补助、住房补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