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召开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12.04.2018  12:28
      4月10日下午,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市委党校召开。会议期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旭东,省消防总队政治委员黄远杰,市委副书记、市长焦兰生会见出席会议的英模代表,副市长郑泽晖,市政协副主席李长春参加会见。
会议总结了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成立30年来,特别是2017年的工作情况,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研究部署2018年尤其是部队改革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当日下午,副市长郑泽晖出席会议时指出,全市消防官兵要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高度稳定;要按照中央对消防体制改革的部署,发扬部队优良传统,在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门中更加出色地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省消防总队政委黄远杰强调,全市消防部队要积极顺应改革发展潮流,全力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为中山繁荣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要按照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标准,加强实战演练、模拟训练,不断增强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要主动承接改革任务,为切实发挥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据介绍,目前我市8支应急管理力量(消防、安监、应急办、三防办、森林防火等)中,消防队伍人数约占74.3%。在13个涉及应急管理的职能部门中,只有消防和安监部门具有执法权,其中2017年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单位量占92.3%,只有消防和森林防火专业从事应急救援工作,而且消防部门几乎包揽了所有的应急救援工作。
据悉,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成立30年来,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先后推出了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消防志愿者服务积分入学入户、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创新举措,开创了享誉全国的“全民消防”中山模式,社会面火灾形势始终保持高度稳定。
      2017年,全市消防检查单位5.6万余家,网格管理排查超71万家次,发现整改火灾隐患9万余处。火灾起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27.3%、80%、30.87%,亡人数持平,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全市消防官兵共完成灭火救援任务5898起,抢救被困人员465人,疏散遇险群众579名,打赢了超强台风“天鸽”、小榄电镀厂火灾、20吨天然气槽罐车泄露事故处置等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1个单位荣获集体三等功,2人荣记二等功,34人荣记三等功,3个集体和57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作为广东省唯一现役单位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通讯员:冯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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