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与广东省航道局建立交流合作机制
中新网广州6月30日电(郭军 谢薇)记者30日从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获悉,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广东航运经济发展,维护辖区良好水上交通环境,促进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与广东省航道局达成了全面加强交流合作的共识。
近日,双方召开第一次工作交流会议,并现场签订了《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广东省航道局促进水上交通安全、支持水运经济发展交流合作协议》。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建立定期工作交流机制、积极开展业务交流合作、做好交叉水域航标管理、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共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15条举措。双方将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谋划交流合作发展新思路,本着“平等协商、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合作与发展的新格局,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今后,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与广东省航道局将定期召开工作交流联席会,交流工作合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研讨分析解决有关双方的存在问题,商洽深化合作的工作措施;积极开展业务交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共同推动航标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促进广东航运经济发展和水上交通安全;就航标新材料、新技术应用,航标遥测遥控技术,AIS建设与应用,航标现场维护和航标浮体保养技术经验进行相互交流,提升航标科技应用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航道测绘业务交流、研讨,电子江图、电子海图编绘技术支持和服务等。做好交叉水域航标管理,进一步提升公益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互为提供AIS、航道测绘、航标数据及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数据,提供潮汐服务,提供航行安全信息、辖区沿海航道及河海交汇口航道行政许可信息,提供水上安全通信建设技术支持等,更好服务辖区航海用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