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遴选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合作机构的通告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计划向社会公开遴选法律服务机构为作合作单位,共同建设“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络”)法律服务板块、更好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法律服务板块内容主要包括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在线咨询、电话法律咨询、线下普法讲座和法律现场对接、定点企业示范、推送法律信息等专业服务。
二、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择优遴选。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完备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无任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的法律服务机构。
(二)具有承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委托同类专业服务的工作经验。
(三)专业服务人员在20人以上,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具备提供法律公共服务、公益性服务的能力以及装备设施;
(四)有完善的运营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服务质量优良,内部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
四、申报文件
(一)单位概况(含设置情况、人员情况、业绩等);
(二)开展本项工作的初步工作方案;
(三)服务费用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专项服务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高于20万元人民币。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交word版电子文档。
五、报名时间
报名单位请于公告一周内将申报文件送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1号),逾期不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83378957。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