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教科函〔2015〕5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教育研究院,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院校及科学研究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具有广东特色、与广东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省教育厅启动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中职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及资助计划
2015年度“中职教改”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种类别,拟支持项目总数约为17项,其中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14项左右,每个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或5万元,每个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资助经费由省教育厅拨付(深圳市立项项目省不予资助,由地方视情况安排),地市教育部门及申报单位可视情况给予适当配套资助支持。项目申报指南参看附件1。
二、申报对象
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科研机构、广东省各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可申报所有类别项目。高等院校和相关专业领域科研机构可申报重大项目。项目主持人需为申报单位在岗人员。
三、申报限额
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限额分别为1项、3项,广州市可适当增加申报数量;省教育研究院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限额分别为1项、2项;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限额均为1项;高等院校或相关专业领域科研机构申报重大项目限额为1项。
四、申报要求
(一)重大项目。要求申报单位有扎实的研究基础、优秀的研究团队和完善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能保障项目按期优质完成。
(二)重点项目。要求项目理念先进,能把握国内外中等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前沿,体现广东省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最新要求;项目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项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明确、具体,主要举措切实可行;预期效果明显,有较好的实践指导意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单位重视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到位,保障有力。
(三)项目主持人。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连续两年及以上职业教育工作经历,能承担项目研究的设计、实施和管理工作。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五年及以上职业教育工作经历。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要人员(排名前三)参与其他项目申报,每个项目仅限1名主持人。
(四)研究周期。重大项目“《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立法研究”项目研究周期约为6个月,研究工作须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其他项目研究周期为不超过1年。
(五)成果。课题研究要立足广东,反映中等职业教育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解决实践问题及方法理论创新,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
(六)其他。同一主持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县、市)立项资助,不能再次进行重复申报。凡未完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各有关单位须严格把关,做好初审工作。
五、评审工作程序
(一)单位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积极组织有关学校、机构申报,汇总后按限额要求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省教育研究院、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限额要求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重大项目的高等院校和相关专业领域科研机构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形式审查。省教育厅对照有关条件和申报限额组织开展形式审查。
(三)申报项目公示。省教育厅在广东省高中与中职教育网(http://www.gdgzzz.cn/)公示申报项目。
(四)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并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五)公布立项资助名单。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由省教育厅确定项目立项名单,发文公布并进行资助。
六、申报方式和材料
“中职教改”项目采用网上申报,申报平台一: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02.116.224.17),平台二: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6月1日至6月 19日,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者须分别在两个平台上申报,首先在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上申报,完成了该平台所有的申报流程后,再将《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将word文档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制成PDF格式文件)上传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申报项目需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从申报平台打印的《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和《广东省教育科研申报一览表》各1份,及申报单位关于本单位初审情况汇报的公文1份。申报材料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并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6月24日前按评审工作程序要求报送至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联系人:李斯光,电话:(020)37626936,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01房,邮编:510080。
七、其他事项
(一)各地市教育局登陆账号格式为“地市字母缩写_jyky”,如珠海为“zh_jyky”;厅直属单位申报直接与省教育厅科研处联系。如果单位密码遗失可在登陆页面点击“忘记密码”,按提示操作。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地人员申报课题所需的账号和密码,请与属地教育管理部门联系,省教育厅不直接为个人设置账户密码。
(二)本通知附件2、3未随文印发,请在广东省高中与中职教育网下载。
附件:1. 2015年度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 2015年度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网上申报流程
3. 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2、3.zip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