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中考改革实施意见 明年1月起实施
■中考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各科考试,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验操作等多种方式。图为初三考生考完后走出考场 资料图 杨泽彬 摄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未来中考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方式、成绩呈现等做出了说明,将于明年1月20日起实施。
2020年初步形成中考招生录取模式
《意见》提出,本次改革的任务在于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招生录取模式。其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则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意见》要求,广东省到2020年左右要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学业水平考试拒绝怪题偏题
《意见》指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在考试方式上,各科考试根据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查、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其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科目考试分为笔试和实验操作,实验操作成绩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成绩的10%。
《意见》还提出试题试卷要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增强应用性和创新性。另外,考试成绩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可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
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
《意见》也明确了我省改革招生录取模式的方向。在科目上,要求确定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及其计分比例。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也鼓励在招生录取中,采用分数+等级或仅用等级的办法。有条件的市,还可以探索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科目的机会,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
《意见》还提出,要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东莞初三学子所受影响不大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年就要开始实施,但一线初三教师认为对东莞2018年的中考生影响不大。
东莞市可园中学初三级级长张启生表示,近几年,东莞在中考改革上的方向与《意见》是基本一致的。本次《意见》提出的要求,东莞大部分也已经开始实施了,因此无论是学校还是考生都不会受到特别大的影响。“我们还是会按照原定的计划和节奏照常开展备考工作,不会有太大调整,学生也不用为此担心,全力认真复习就可以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