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举办全省救灾减灾工作业务培训
为提高全省民政救灾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灾害救助队伍建设,11月28日,广东省民政厅举办了为期半天的全省救灾减灾工作业务培训班,各地市(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和救灾科(处)长、部分多灾易灾县救灾股(科)长参加了培训。省民政厅骆招群副厅长出席了培训活动并作了讲话。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概论与实务、灾情信息管理与报送两个部分,分别由省民政厅救灾处副处长徐建利、灾情管理干部刘梅讲授。授课人员详细讲解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政策法规、工作内容以及灾情信息管理制度等,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进行案例分析,指出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注意事项和要求。
骆招群副厅长认为这次培训实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有助于指导各地更好地开展灾害救助工作。他结合培训谈了两点意见,一是肯定了各地今年以来开展救灾减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分析了目前我省救灾减灾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求各地民政救灾系统干部明确工作努力方向;二是要求全省民政救灾干部把握形势,务实进取,通过加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做好工作、抓好自律和监督,切实提升业务水平。最后,他针对平时的灾害救助工作,强调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熟悉业务相关的政策、知识;二是各县(市、区)都要制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三是各级要存储一批救灾物资,包括代储物资;四是各县(市、区)要把救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针对灾情发生后的灾害救助工作,他还强调了五点要求,一是救灾物资到位要快,确保灾情发生后,能及时把救灾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二是灾情报送要准,续报、核报阶段要跟三防等部门进行会商,必要时呈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三是查灾核灾要实,熟悉把握各项数据指标内涵、政策界定标准等;四是工作程序要全,要核实、抓好公示和建档工作;五是救灾资金管理要严,要严格按照程序下拨资金,加强检查监督,要专款专用,救灾应急资金不能截留用于重建补助或过渡期生活救助,管好、用好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要着力推进因灾“全倒户”重建工作,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