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省级复核组专家成员库的通知
07.07.2015 22:11
本文来源: 卫生厅
粤卫办函〔2015〕327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工作程序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267号)要求,我委组建了广东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省级复核组专家成员库,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级市、各县(市、区)参照,也可以细化类别,尽快成立本级专家成员库,依时组织开展本级的初评审、市级复查工作。并用于平时对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的分类指导。本成员库有效期限为2015-2017年,期间如有1次以上不能参加者将随时调整。后三年根据人员变动及个人工作情况动态调整。
请各有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本单位的成员按时参加我委组织的有关工作,共同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以此为抓手,促进乡镇卫生院加强内涵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多措并举,推动我省乡镇卫生院再发展。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附件: 广东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省级复核组专家成员库
本文来源: 卫生厅
07.07.2015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