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
话题缘起:9月14日,一份命题人是主审法官、评卷人是原、被告的“离婚考卷”,在宜宾县人民法院观音法庭出现。法官称,通过让原、被告夫妻做题考试,可以对双方感情做一个考察,60分以上初步表明有挽回余地, 60分以下可以初步认定婚姻关系岌岌可危。离婚之前,先做份考卷真能挽救婚姻危机?一众网友议论纷纷。
正方
“离婚”考卷传递司法温情
■ 徐冰琪
当今社会离婚率不断上升,法院每年收到的离婚案件逐年攀升,离婚问题已成社会热点问题。众所周知,判决是否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也列举了相关判决离婚的条件,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等等情形,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存在一定的困难,这有赖于法官的“自由心证”,但是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往往针锋相对、带着各自的情绪主观性对待问题,缺乏对婚姻的客观评价,这可能会影响法官对夫妻感情程度的判断。
婚姻家庭考卷不失为一个新的尝试与创新。离婚诉讼中的夫妻感情仿佛就像生了一场“病”,而“离婚考卷”适时为其“把脉”,诊断出婚姻的真实现状,然后再对症下药解决问题。不少离婚诉讼的双方往往是因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情绪性”离婚,而作答“离婚考卷”可以让他们冷静下来、直面婚姻、坦露心声,回忆夫妻生活的点点滴滴,从相识、相爱、相知、相许去感悟夫妻感情的来之不易。同时,在为对方“改试卷”的过程中,真切感受到另一半对自己、对家庭、对这份感情的真实想法,探知对方是否有心继续经营婚姻。而一旦和好,也可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在日后的生活中反思与改进。毕竟,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会有不同的理解,比如妻子认为丈夫爱好打牌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而丈夫往往觉得打牌只是日常娱乐,不足以小题大做,等等。
“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虽然“离婚考卷”不是法律规定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标准,也可能存在很多的不足需要完善,但是我们仍然要为宜宾县人民法院观音法庭法官尽力帮助当事人挽回夫妻感情、传递司法温情的行为点赞。
反方
以考试分为标准有失偏颇
■ 罗瑞明
按照现行法律,双方自愿离婚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即可,而闹到了法庭上说明一方执意要离婚,而一方却不同意,只能由法院进行判决。一般第一次诉讼不是特殊原因,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因而,双方均未表示上诉,并不说明他们的感情就已经复合,关键还得看六个月以后的第二次诉讼。由此而言,即使是两人考试都上60分也只是暂时的,不能归功于考卷的功劳。
再则,就考卷而论,离婚人双方要考好考差,关键是出题,出题简单考试分数就高,出题难考试分数就低。考试分数良好被判为不准离婚,如果是考试分数差是不是允许离婚?再假如,要求离婚的一方故意做错题,不愿离婚的一方做出了高分,一高一低,又如何去判,以考试分数定论,有失偏颇,没有正规的标准,未必能反映被告的真实意愿。
夫妻俩感情好不好,是否已经破裂不是考出来的,而是在日常生活中生成的。夫妻之间互帮互敬,互相适应,自然就能合到一起,而我行我素,不良习惯不改,即使是勉强凑合到一起也难长久,判决离婚案,只能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
夫妻之间同吃同住共同生活,感情好自然是一种幸福,而感情不好,一天也难过,等于是一种煎熬,对于不幸福或者说是破裂的家庭就应该给予解脱,按照“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原则,该散的还是要散,“强扭的瓜不甜”。退一步来说,即使两人情未断被判决离婚,也并非就一刀两断,也可以再复婚。
法律是铁的,就算创意的初衷再好,也不能取而代之。只有依法行事,以法判案才是公平公正的唯一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