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二手房自行买卖 可上网自助签约
东莞时间网讯 今后买卖二手房可以更放心了!11月11日左右,市房管局将开通二手房网上自助签约及打印《房地产买卖合同》功能。届时,自行交易的二手房买卖双方可登录房管局公众信息网进行签订及打印合同。这是记者从昨日开班的全市房管系统业务培训班上获悉的。
市房管局局长黄慧红表示,这是房管系统首次系统全面的业务培训活动,希望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房管工作依法行政、提效提速。
培训内容中,有关开放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及打印的内容属于该局即将开通的新业务。为方便自行交易的买卖双方签订及打印《房地产买卖合同》,市房管局决定11月11日左右开通二手房网上自助签约及打印《房地产买卖合同》功能。届时,自行交易的买卖双方可登录房管局公众信息网进行签订及打印合同。
据悉,早在2010年9月1日,我市就启用了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即: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交易双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签订及打印《房地产买卖合同》。第一种是通过已取得机构备案证书并申请入网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及打印,客户需向中介交一笔服务费;第二种是由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协助签订及打印。
■特别提醒
网上合同签订
不等于产权过户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二手房网上自助签约及打印《房地产买卖合同》功能是提供给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意向后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使用的,对于由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交易的,应当督促中介机构使用其用户登录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签订挂牌协议、房地产居间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
这样做的好处是:第一,可以辨别买卖双方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是否为黑中介,因为黑中介无法登录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第二,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违约后,市房管局可以调取房地产中介机构操作记录,有效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网上合同签订及打印后不等于产权过户,只有经过双方签名盖章及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后,产权过户才算完成。合同签订到产权过户需要一个过程,其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为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因此建议买卖双方持合同到房管部门确认后才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