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扫个二维码手机没了 这事就发生在发廊

18.02.2016  09:07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杨婷) 顾客高高兴兴进店消费,原本手机扫码为了赢取优惠,不想连手机都搭进去了,类似的事连续发生在广州数家发廊。昨日下午,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男子黄某良被控诈骗一案,并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

数人在发廊消费手机被骗

2015年9月26日,林女士走进位于广州市文明路的一家发廊消费,正在洗头时,一名男服务员告诉她,店里有扫二维码赢优惠活动,林女士想也没想,将自己的iphone6手机交给服务员去扫码,可这一交,她就再也没见该服务员回来。原来,这名员工刚入职没多久,拿了手机之后,他径直跑了。

事实上,有着这样遭遇的人不独林女士一人。2015年10月3日,方某在越秀区人民南路的一家发廊消费,服务员告诉其手机扫码有优惠,其交出自己iphone6手机后,服务员不见了踪影。同年10月11日,陈某在越秀区秦康路的一家发廊消费,同样因为扫码失去了自己的iphone6plus手机。此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又有4人分别在越秀区四家发廊消费时丢掉手机。

这些消费者有的是将手机交给服务员扫码,有的是交给服务员充电,有的则是借给服务员打电话。令人意外的是,这么多宗手机被骗案,作案者竟是同一人。2015年11月12日,来自广东电白的年轻男子黄某良在越秀区一家旅馆被警方抓获。

填虚假信息竟能多处上岗

据黄某良供述,他之所以采用这样的方式诈骗,其理由让人啼笑皆非。他在庭上说,之前在东莞工作时,自己也是这样被别人骗走了手机,于是他也“学会了”。短时间内,他又是如何入职这么多家发廊的?据黄某良称,他入职试工时,发廊并未审核身份证,只是给他一张入职申请表,而他在表格上填写的,全都是虚假信息。诈骗得手后,他以1100元或1200元左右的价格将手机卖给了路人。

除了骗手机,黄某良还曾将快递收货员也给骗了。2015年9月15日,黄某良在荔湾区新亚洲国际电子城门口,将一箱装满报纸的纸箱冒充手机电池,以需要投递并货到付款为由,骗走某物流公司收货员秦某先行支付的货款2240元。

昨日,法官当庭以诈骗罪判处黄某良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黄某良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法律人士表示,该案中,消费者与发廊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就民事合同关系而言,财物损失,可向发廊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