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1615万案在京开庭 当庭认罪
中新网北京8月4日电 (记者 于立霄)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1615万元人民币一案,4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头发花白的沈培平,今天身穿黑色西装、白色衬衫,出现在庭审现场。开庭时,审判长核对沈培平身份信息并询问其是否申请回避,并告知相关诉讼权利义务。沈培平表示,不申请回避。
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2年期间,沈培平利用其担任中共腾冲县委书记、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长等职务的便利,为多家企业牟利,并收受贿赂。
沈培平曾为腾冲县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兼并腾冲县富华实业公司、销售铁矿石、协调治理超载运输、开发大平掌铜矿项目、处置矿区群体性事件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段治葵、毕胜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15万元。
对于检方的指控,沈培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他说,自从他被检察院调查,到今天法院公开审理,他的供述内容始终没有变化。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沈培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公开资料显示,沈培平1962年出生,云南省施甸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云南省腾冲县委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普洱市市长、普洱市市委书记。
现年53岁的沈培平于2014年8月6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被逮捕。
公开报道显示,沈培平是十八大以来第22位被调查的省部级官员,也是中央打虎以来,云南落网的“第一只大老虎”。此后,云南官场持续“地震”,白恩培、仇和、高劲松等官员相继落马。
庭审当天,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新闻记者及各界民众近60人,旁听了沈培平受贿一案。此案当庭没有判决,将择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