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云和县酒后打人事件当事人受党内警告处分

05.06.2014  12:45

  中新网丽水6月5日电(记者 胡丰盛)近期媒体和网络热议的“(浙江)云和县领导酒后打人”事件,5日,记者获悉,经丽水市纪委介入调查核实后,已于昨日(4日)对酒后打人的云和县副县长何洪港,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经查,2014年4月26日(周六)晚,云和县委主要领导自己付钱,在该县人武部食堂邀请该县住建局班子成员等吃晚饭,云和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建伟和该县副县长何洪港在用餐结束后,因劝酒发生争执,何洪港打了参与劝架的县住建局副局长林华勋一个耳光。事后,何洪港公开向林华勋进行了道歉。

  丽水市纪委调查核实后认为,何洪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动手殴打他人,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人身权利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何洪港党内警告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