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安公开宣判6名罪犯 涉毒者获刑4年
27.06.2014 12:18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中新网云浮6月26日电(黄耀辉 云县宣)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日,广东云安县在县城举行公开宣判处理大会,集中对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过失致人死亡等6名罪犯公开宣判,并对15名贩、吸食毒品和盗窃、故意伤害等人公开处理。
据介绍,该县镇安镇农民冯伟林绰号“肥猪”,于2013年先后将4克毒品“K粉”和3.5克“冰毒”贩卖给多名吸毒人员,并将其中的钟炽桐发展成帮其贩卖毒品人员。同年10月20日凌晨,冯伟林驾车与钟炽桐等人到云浮市区购买毒品回到镇安镇后,冯伟林在路上被警方查获时弃车逃跑。
当日,冯伟林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入狱四年,处罚金四千元;判钟炽桐入狱九个月,罚金一千元。
29岁的四川省宜宾县人李成未,与被害人毛某某2013年5月底相识。同年6月6日凌晨,李成未驾驶摩托车与毛某某沿324国道兜风,后在转入云安县石城镇燎原村委降面村路段停车聊天、嬉戏时,致毛某某失足坠落离路面约3米的河道里。
李成未到河道将其拖回岸边用压胸、人工呼吸等方式进行抢救,见毛某某已没有呼吸,便把毛某某拖到河中,用石头将毛某某身体压住沉入水中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毛某某生前系入水溺死。
法院审理认为,李成未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其在案发后自首,遂依法从轻判处李成未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据了解,从当日大会发布的案情看,该县犯罪警情,比2013同比下降4.88%。(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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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6.2014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