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胜强检查云浮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工作

04.12.2014  11:20

12月1日至2日,杨胜强副厅长与省财政厅农业处相关人员一行6人对云浮全市2010~2013年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专项清理工作成效和2014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基础性补偿资金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省检查组要求云浮市各县(市、区)带齐资料、凭证等,集中在罗定市接受检查。云浮市副市长金圣宏、市林业局局长余潮兴,罗定市市长黄天生,云浮市各县(市、区)林业局、财政局负责人等陪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云浮市近年来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的做法和特点比较鲜明: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补偿资金发放工作。云浮市生态公益林面积不大,但补偿受益农户却比较多。以2014年为例,云浮市损失性补偿资金人均低于5元的农户有3.37万户,涉及资金仅39.52万元,户均11.74元。尽管如此,云浮市委、市政府一直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作为推动山区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重要工作来抓,对补偿资金发放迟缓而造成农民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实行问责。今年,市政府又把整治落实补偿资金发放走样问题作为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和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多部门联手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取得效果良好。云浮市纪委、财政局、林业局成立补偿资金发放和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密切配合,有力地促进了资金发放工作。市纪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明查暗访,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作为整治庸懒散慢的重点。市林业局建立了补偿资金发放周报制度,并多次深入镇(街)、村庄,检查发放方案、资金划拨、银信账户等。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发放使用全面检查。云浮市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认真组织做好补偿对象基础信息收集、补偿资金发放明细方案编制和公示等基础工作,财政部门认真审核资金发放和使用方案,银信部门严格按林业和财政部门提供的方案进行汇款发放到户。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力地保证了这一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补偿资金专项清理重点突出,整改措施有力。云浮市各县(市、区)及时认识到补偿资金发放到村集体或村民小组账户,由村民签领的发放方式存在许多漏洞。针对这种弊病,从2012年起,全市损失性补偿资金全部实行银信账户“一卡通”直接发放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对村民小组没有银信账户的,将村民小组提留的30%损失性补偿资金划拨村委账户,由村委监督使用。对存在权属争议的生态公益林,云浮市大部分县(市、区)都能认真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发放资金。对一些一时难以调处的纠纷,各级林业、财政均能因地制宜,做到一案一策,力争资金发放到位。这些整治措施,有效地提高了补偿资金发放率,维护了林区社会问题。

据悉,2010~2013年,云浮市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总额为11417.61万元,其中:已发放资金10547.16万元,占92.4%;由于山林权属纠纷等原因暂未发放资金870.45万元,占7.6%。2014年,省已下达云浮市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4218.07元,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3261.4万元,管理管护经费956.67万元。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市已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1967.45万元,占应发放资金的60.3%;已支出管理管护经费105.5万元,占应支出资金的11%。(生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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