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强化” 推进法治建设

20.03.2016  12:46

  ■余其概

  坚持依法治国,是解决我们事业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笔者认为,推进法治建设,要采取“五个强化”措施。

  一是强化全民思想自觉。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县的基础工程。要充分利用媒体送法下乡,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法律教育要贴近群众,让“现实之法”成为所有人的“内心之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崇尚法治、遵守法律,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日益浓厚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夯实法治基础。

  二是强化人民主体意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尚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公民教育,发动人人参与法治创建活动,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与城市文化、廉政文化、乡村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大讲堂”、“百姓法律诊所”、“法律三下乡”活动,结合建设法治文化园工作,在县城及乡镇建立法治广场,使广大市民在日常休闲生活过程中受到法治教育,增强全民法律观念,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四是强化持久漫长观念。推进法治建设是一项具有长期性、渐进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全面推进、加快法治建设,必须持之以恒、扎实推进、狠抓落实。要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做到学法、尊法、懂法和守法,具备法治思维和意识。要深入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治建设,切实促进惠民生暖民心工作。

  五是强化法治管理体制。把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基本要求,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符合法治专门队伍职业特点的教育培训体系,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探索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各级法治队伍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好各级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事协调作用, 推动我省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大埔县依法治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