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局“三个五”工作机制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4.09.2016  15:14

  近年来,梅州市质监局探索建立了“责任共担、机制共创、措施共举”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三个五”工作机制,持续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建设“平安梅州”作出了贡献。

   一、推行“五自”标准,提高主体责任意识。 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逐步推广“企业自我承诺、进行自我管理、坚持自我排查、落实自我整改、加强自我考核”的“五自”责任机制,不仅推进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使之形成主动重管理、主动除隐患的良好习惯,还使企业克服了一贯以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发动靠政府、排查靠检验的被动依赖作风,形成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有人管、有事管、有章管”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五联”方式,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采取“联席会议、联合检查、联合整治、联合执法、联合培训”的“五联”监管方式,完善“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管理、乡镇(街道)日常监管、质监依法监察、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大监管”工作格局,克服人少机多的突出矛盾,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属地监管职能,切实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树立了“设备本质的保障体系、规范的管理保障体系、规范的作业人员操作程序”的“三个保障”体系,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建立“五一”机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加强和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高监管有效性,建立了“开展一次告知、进行一次约谈、组织一次排查、开展一次整改、开展一次教育”的“五一”工作机制,重点组织开展电梯、锅炉、门式起重机等专项整治,使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始终处于警戒状态,取得了“违法生产的现象基本消失、违法使用的情况明显好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平稳可控”的可喜成绩。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现特种设备一般隐患156处,重大隐患64处,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69份,闭环管理155份,移送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6宗,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

  (梅州市局 何开洲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