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出台意见,连欠两月工资企业将被拉黑
岁末年终又是讨薪事件多发期。为从源头消除建筑工地劳资纠纷隐患,维护建筑行业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惠州大亚湾开发区草拟了《大亚湾区建设领域不良行为及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办法,用人单位如连续拖欠或克扣劳动者两个月以上工资,将列入黑名单,不仅对其今后进入大亚湾市场进行限制,还将通过媒体公布,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目前,该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可于24日前向该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科书面反馈。
10种不良行为可让企业直接进黑名单
根据办法,不良行为是指违反劳动保障和建设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引发劳资纠纷的行为。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如存在拖欠克扣工人工资,不按要求建立完备的劳动用工台账,或提交虚假用工台账及拒不提供用工台账接受区人社部门审查,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经人社部门责令未及时整改,不按要求执行工资月报制度,不缴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不良行为,将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一年内累计有三次及以上将纳入黑名单管理。
此外,有10种不良行为,可让企业直接进入黑名单。如用人单位连续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二个月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达三个月以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整改而逾期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因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发30人以上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息访工作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致使童工伤残、死亡、或者一次使用童工三名以上,或两次以上非法使用童工行为的;用人单位采取逃匿等方式拖欠工资,致使劳动者难以追偿其工资而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用人单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等。
企业纳入黑名单将影响信用
针对黑名单,有关部门将每月通过区管委会网站、区人社局网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区建设协会网站、报社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给区工商、税务、工贸、信息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以及商业银行,纳入企业信用体系。
此外,该区还对黑名单用人单位进行限制行为。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限制其在大亚湾区范围内承揽工程,对于承揽政府工程或申领各类财政补贴或政府扶持资金的将一票否决;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区内各商业银行,建议其限制该建筑企业申请贷款。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建筑企业,限制其进入该区建筑市场(期限一年),同时也限制该建筑企业相关负责人参股经营的企业进入大亚湾区建筑市场。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不得参与该区代建资格竞标或承接政府工程;区住建局可在一年内不予审批其其他工程施工许可证;该单位排名前三的股东参股成立的新企业处理方法同上。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不具备用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其参股成立的新公司参与代建资格竞标或承揽政府工程的,一律不予批准;区住建局可建议商业银行限制其贷款。
办法还规定,两次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则三年内不得进入大亚湾建筑市场。如第三次被列入黑名单的,则永远不得进入大亚湾建筑市场。(林涌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