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恢复八项规定“周周通报” 首周4人因月饼受处分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0日开通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举报窗,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同时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
这是继“五一”前后开设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之后,中纪委再次恢复“周周通报”,旨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努力还大家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记者注意到,在8月10日公布的第一周154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中,有三起案件涉及违规购买月饼等问题。这三起案件分别为:吉林省白山市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刚公款购买发放月饼等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小溪镇卫生院院长刘峰利用职务便利,向本单位及多家卫生院推销了自家生产的月饼,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中太镇清凉村违规用村集体资金为村社干部购买月饼进行慰问,村党支部书记刘德贵、村委会主任朱玉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恢复通报的第一周,即有人因月饼问题被“点名道姓”通报,三起案件中共有四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中纪委表示,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举报窗欢迎大家就公款送月饼节礼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监督举报,并将发布网友在微博、微信等晒出的公款赠送节礼的种种现象。
对于中纪委从送月饼入手反“四风”的举措,不少网友踊跃留言。网友“司马晓光”表示,虽然离中秋节还有一个多月,但是伴随着月饼订购广告的“忽悠”,认为“风过草抬头”的人又开始心痒痒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荡涤“四风”决非朝夕之功,而且以往的教训提醒我们,不良风气一旦死灰复燃,会更具有“抗药性”,所以作风建设一定要走出“改进-反弹-再改进-再反弹”的怪圈。
网友“船长”则表示,反“四风”就是要让月饼回归月饼的本质,让节日回归传统文化,去掉月饼身上的不当内涵和背后的利益诉求,让我们对得起月饼,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 去年因违反“月饼禁令”被通报的违纪案例
2013年9月24日,中纪委网站通报了一起违禁案例:海南省卫生学校使用公款购买了价值12万余元的月饼券,相关责任人正面临追责。9月3日,海南省卫生学校校长符史干主持召开会议,决定在中秋节期间购买月饼发放给全校教职工,所需费用在学费收入财政返还资金中列支。9月9日,该校将购买的384份月饼券发放给教职工,每份月饼券价格315元,共计12万余元。省纪委、监察厅已责成其主管部门严肃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3年11月14日,广西南宁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南宁市中心血站站长龚祖康、血站党总支部书记何宁宇等人同意使用公款购买月饼票和购物卡问题。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龚祖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何宁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责令相关人员清退违规发放(收受)的款物。
2013年12月17日,中纪委网站公布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农业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违规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买月饼发给职工,该院院长、党组副书记张显良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本次通报中还包括,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用公款给中粮集团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送中秋节礼,时任总经理江国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2014年1月9日,工信部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3年9月2日,湖北省专用通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经局长办公会决定使用公款购买月饼券;9月12日,该局使用公款19404元,购买66张月饼券,发送给局全体干部职工每人一张。根据党纪规定,湖北省纪委给予湖北省专用通信局局长邵登峰(副厅级)、副局长刘国强、办公室主任韩用红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项已如数追缴。
2014年1月8日,浙江省纪委对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衢州常山县职业中专校长符水禄、工会主席余文祥违规发放月饼问题。常山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给予符水禄、余文祥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通报。
2014年1月16日,辽宁省纪委通报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建局副局长李长青用公款购买月饼、区财政局副局长王一雷对此违规审批等问题。2013年8月19日,李长青主持会议,研究决定中秋节给职工购买月饼。9月9日,区城建局用财政资金17644元购买141盒月饼发给职工。区财政局副局长王一雷对此违规审批。李长青、王一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4月29日,西安市纪委通报了其中6起典型案件。其中,2013年9月、2014年1月,西安市第五十中学用公款为教职工购买月饼、超市购物卡。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纪工委给予该校校长牟小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教育局免去其校长职务;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给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原教育局局长、现食药监局局长张新炳党内警告处分,对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教育局局长王晓谊诫勉谈话。(姚奕、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