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位人大代表走访广东检察机关 "打包带走"司改经验

11.01.2016  11:04


17位人大代表走访广东检察机关 "打包带走"司改经验

 

来源:检察日报网络版

 

 

 

17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深入走访后认为,广东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严、实、细、深”,成效显著——

 

  “我把广东经验打包带走了”

 

  岭南正是好时节。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17位来自重庆、四川、湖南、海南、江西、安徽、江苏等地和解放军团的全国人大代表近日来到广东,围绕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开展了为期5天的视察。

 

  从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到驻镇检察室,从珠三角经济发达的广州、佛山到相对欠发达的肇庆、广宁,从检务大厅、案管中心、检察指挥管理中心到讯问室、证人辨识室等办案区,从听汇报、查台账到现场体验视频接访,代表们通过全面、立体、深入地走访调查,认为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方面确实下了不少功夫,做到了“严、实、细、深”,专项整治工作助推了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发展。

 

  一些检察院的创新做法和经验材料更被代表主动索要,“我把所有材料都打包带走了,准备带给一些欠发达地区的检察院学习。”

 

  把所有司法行为装进规范的笼子里

 

  规范体现在各项检察工作的流程和规程。据介绍,广东省各地检察机关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制定完善了职务犯罪线索管理规定、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的意见、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国家赔偿监督办案规程、公诉出庭等业务操作规程,为把司法行为装进规范的笼子里提供了制度保障。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还创新制定了柔性执法暂行规定,培育柔性司法理念,要求干警在执法办案中求真求善,严格依法、以人为本、注重服务,灵活运用沟通、引导、和解、帮助、宣教等多种手段,促进执法和谐。

 

  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各地检察机关在征求意见、充分调研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如广州市检察院出台了保障律师会见规定,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逮捕1个月内保证律师会见1次,起诉前3天律师会见1次。广东省检察院、广州市检察院还设立了专门的律师会见和阅卷场所,耗资数十万元购置了复印机、扫描机等办公设备,专门供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使用。这些人性化、便利化、人权化、规范化的做法,得到了代表们一致好评。

 

  “信息化管理杜绝了办人情案的可能”

 

  在对广东省检察院、广州市检察院、海珠区检察院、佛山市检察院、肇庆市检察院、广宁县检察院以及派驻大沥镇检察室的走访中,代表们对各院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促进办案规范化印象深刻,尤其是海珠区检察院智能化、数字化管理方式,让一些代表连称“想不到”。比如,该院依托可视化交互、大数据、“检察私有云”等技术,打造了覆盖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监督的“云管理”平台,将远程提讯、审讯指挥、监所监控、检务督察、远程开庭、远程接访等视频、语音、数据信息采集到“云服务器”中,通过联网方式,实现对检察业务各个环节的可视化、实时动态监督。

 

  其中有一个细节让代表们赞叹不已。在进入该院会议室听取情况介绍时,工作人员通过手机控制,会议室里的灯光立即打开,窗帘也自动拉上。

 

  来自广西的韦国邱代表说,海珠区检察院是他参加各种视察活动以来看到的将信息化管理手段运用得最好的检察院,“‘云管理’平台为检察机关规范化办案提供了很大帮助,可视化、实时动态监督,让粗暴办案、办人情案基本失去空间。”

 

  韦国邱还对广东省检察院案管中心随机抽取检察官办案的做法表示高度肯定,“随机抽取检察官,你想托人打点关系也没办法,因为你不知道找谁。”

 

  江苏的秦光蔚代表、江西的吴英代表持同样观点,她们感叹,没想到检察院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水平如此高,比如在讯问室,里面的温度、湿度、影像全程监控,完全不像以前想象的那样可以办人情案或者刑讯逼供等,这真正推动了司法的公开公正,极大地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涉案财物“双轨制”监管值得推介

 

  规范还表现在细节管理上。在广东省检察院案管中心,有一间专门的涉案财物保管室,每一件物品都有“身份证”,信息全部录入电脑,一旦案件办理阶段发生转换,涉案财物信息即会跟着改变。

 

  海珠区检察院更对涉案财物管理实行了线上监控和线下运行的“双轨制”监督。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线上阶段性跟踪案件办理进度,线下则通过文书审查实行监控,监督办案部门是否及时依法处理涉案财物。

 

  对涉案财物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切实改变了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保管不规范、移送不顺畅等问题。“过去检察机关传统的涉案财物处置管理工作属粗放式管理,缺乏统揽全局、监督制约的统一平台。有些涉案财物由于堆放时间长、记录台账不完整,加之办案人员更替轮换、物品来龙去脉谁也说不清,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广东省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介绍,随着检察机关对传统案件管理模式进行全面革新,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如今基本得到解决。

 

  2014年广东省检察院还部署开展了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活动,2015年上半年又到部分地市级检察院及基层检察院调研,对发现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问题院进行了细致整改。

 

  来自海南的两届全国人大代表余永华对检察工作比较熟悉,经常参加检察院组织的座谈、检察开放日以及听庭评议活动,他对广东省检察机关规范涉案财物监管工作之细之实热情点赞,“涉案财物处置不当,会引起很多矛盾甚至产生司法纠纷,广东检察机关采取的‘双轨制’做法值得推介。”

 

  文化建设让规范、敬业刻在心中

 

  规范来源于文化的引导。在广州市检察院、海珠区检察院、佛山市检察院、广宁县检察院,处处可见办事流程图和规范司法行为标语,尤其是海珠区检察院,从检务大厅、思想政治工作成果展示厅、各科室门口到楼梯口、电梯内,都挂着各种与本职相关的标语以及干警撰写的对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心得体会。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冉冉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她说,由于工作关系,她特别关注检察文化建设,通过几天的走访,广东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果,她看到了,但她更关注成果背后的成因。“心是行动的先导,为什么他们的工作做得如此好,除了制度和激励外,我想特殊的检察文化建设发挥了很大作用。广东检察官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以及身上油然散发出的正气、德行,让我特别感佩。他们确实是正能量的代表。”

 

  她表示,广东各级检察院在文化建设方面投入了很多心力,令人感动,有很多标语她都记下来了。

 

  来自安徽的刘丽代表、甘肃的康仁代表也认为,广东各级检察机关重视文化建设,推行文化上墙,既激励了检察干警自身,又感染了他人,促进了整个团队的进步,值得称道。

 

  湖南的胡建文代表、安徽的杨杰代表、解放军团的鲍俊涛和巨孝成代表、辽宁的常薇代表和王家娟代表亦一致表示,通过多日走访,他们惊讶地发现广东各地的检察官们都呈现出饱满、热情的工作状态,完全没有此前想象中的压抑和忙乱,这应该与检察院处处营造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检察文化氛围相关。

 

  江西的黄长林代表称,广东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创新能力强,成效显著,他把所有的经验材料都打包了,准备带回去,给一些欠发达地区的检察院学习。

 

  四川的李旭代表、潘成英代表则希望广东各级检察机关能够总结好、巩固好这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形成常态化机制,让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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