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一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身亡 肇事者逃逸
10月6日下午,潮汕公路浮洋镇潘吴村路段发生了一宗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而事发后,摩托车驾驶员竟不管不顾,驾车逃逸。
这一幕发生在10月6日17点45分左右,一名老年妇女在潮汕公路浮洋镇潘吴村路段准备横穿马路,当她走上机动车道开始小跑过马路时,被一辆从汕头往潮州方向行驶,呼啸而过的摩托车撞倒在地。事发后,摩托车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侦查。
潮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 陈宏亮
现场没有肇事车辆,只有一点摩托车的碎片,受害人昏迷不醒由救护车送医院抢救。很快医院反馈信息,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死者黄某芳,今年74岁,浮洋镇刘厝村人,案发时正准备步行回家,没想到却在这起事故中离世。
专案组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大量监控视频分析,发现肇事车辆为一辆红色铃木王型摩托车,嫌疑人身穿军绿色上衣,头戴红色头盔。但由于当时车速较快,加上视频监控角度受限,难以辨认出车牌号码,这给警方的侦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潮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 陈宏亮
通过大量监控视频的比对,以及上级有关技术部门的支持,我们初步锁定了该摩托车的来车方向,是在潮州市区陈桥村的出租屋。
在凤新派出所与陈桥村治安队的协助下,10月7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对陈桥村的出租屋进行走访排查,并决定在当晚进行守候伏击。但直到隔天凌晨,嫌疑对象及嫌疑车辆一直没有出现。专案组及时调整侦查方向,从嫌疑人的衣着特征、以及案发前后的车辆踪迹分析,并扩大侦查范围,对案发点周边乡镇进行排查。
潮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 陈宏亮
通过走访,我们怀疑嫌疑人当天是从彩塘镇水美村一处建筑工地出发。我们通过走访工地层层排查,最后找到一个钢筋小老板,据他交代,6日当天,请了一名重庆江津籍的工人帮忙扎钢筋。
经研判,该名重庆江津籍的扎钢筋工有重大肇事嫌疑。通过层层推进,专案组最终获悉嫌疑人在金石镇古楼村某建筑工地工作。10月8日15时左右,嫌疑人唐某生在该工地被警方控制。经审查,唐某生对其驾驶摩托车撞人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唐某生交代,事发时,他驾驶摩托车从彩塘返回市区,在来到潘吴路口时来不及减速,撞倒了突然出现的行人。
肇事嫌疑人 唐某生
当时脑袋一片空白,突然跑出来一个人,我刹了一下没刹住车,就把人撞倒了,我停了一下,心里就害怕,就跑了。
唐某生说,心存侥幸逃离现场后,他是既害怕又后悔。
肇事嫌疑人 唐某生
撞完人之后,那辆肇事车被我放起来了,然后跟别人借了一辆摩托车继续去上班,那两天心里很害怕,后悔就是当时没有报警。
据警方介绍,事发时,嫌疑人唐某生驾驶的摩托车牌证齐全也有保险,而且他也没有涉嫌酒驾或者毒驾。如果他能在撞倒行人的第一时间停车报警、抢救伤者,而不是选择逃逸,他受到的处罚也不会这么重。
潮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 陈宏亮
这件案子也让我们感到很痛心,本来是一件意外交通事故,你要停车报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受伤者才是正道,由于一时糊涂造成肇事逃逸,涉嫌犯罪。
警方同时指出,案件中被撞行人过马路的方式也不妥当,存在一定的危险系数,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引以为戒。
潮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 陈宏亮
我们看到行人在经过路口时,没有先查看路口情况,确保安全后通过,而是小跑通过,这也是非常危险的。正确的过马路方式是,要先观察来车方向,匀速通过,不能在来车的时候突然加速或倒退,这都是很危险的动作。
目前,肇事嫌疑人唐某生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依法先执行行政拘留15天,案件还在加紧调查审理中。
驾车上路,首先应该严守交通法规、遵章行驶,而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千万不能心存侥幸,逃避承担责任。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