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审计报告:241人死后仍领养老金超千万元
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实习生谢媛媛 今天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厅长何丽娟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了报告。
审计出不少问题,比如人死了,还有人在继续领养老金。一个部门16年前借给下属单位的9.1亿元至今未清理。部分地区保障房空置问题较为突出。有7个市本级、13个县5771套已建成保障房截至2014年底空置超过1年;有1个市53套大户型经济适用房空置超过4年。
人死亡后基本养老待遇仍被领取超千万元
先看看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方面审计出来的问题:
存在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对比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发现, 截至2015年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241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1079.4万元;有301个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383万元至今未退还;2014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 ,至审计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超千万收入没纳入预算
审计还对29个省直部门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到下属63个单位,发现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存在一些问题。
有1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如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未将销售蚕种、检测费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259万元。
省地税局年度追加预算5.72亿元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省旅游局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专项资金等5个追加项目,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涉及金额1.18亿元。
借出去9个亿16年没清理
在对省直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中还发现了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3.79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1999年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91233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977.5万元中,有47项共计432.1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124.2万元应收款超过10年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22.7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14年12月未追回 。
审计还有4个省直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5683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12至2014年度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入3254.7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个单位将89.8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
审计还发现了一些“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有8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77部;有4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协议(定点)厂家维修、保养车辆,涉及金额5.7万元;有4个部门
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44.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1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1453万元。
2.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4个部门单位2088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33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27.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列支接待对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3.7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4个部门单位11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9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13个团组因公出国(境)年初没安排预算,涉及金额149.5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376.4万元。
会议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4个部门单位120个会议费用超标准206.9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107个,涉及金额354.7万元;有8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
列支差旅费等其他费用}9万元;有6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列支会议费20.7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61个,涉及金额104.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将89.8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关社团承担;有5个部门单位犯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208.9万兀。
超3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闲置一年以上
还组织了对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其中包括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组织对20个市本级及102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4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省本级和深圳市由审计署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闲置。有3个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3.71亿元闲置一年以上。
2.部分地区保障房分配和货币补贴控制不严。有2个市本级、4个县35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35套;有1个市本
级、2个县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导致27户违规享受保障房;有1个市本级、5个县未及时足额发放416户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住房补贴45.4万元。
3.部分地区保障房退出机制仍不够完善。有4个市本级、11个县134户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仍违规享受保障房;有3个市本级、3个县住房保障机构未按规定对保障对象进行定期审核和动态管理。
4.部分地区保障房空置问题较为突出。有7个市本级、13个县5771套已建成保障房截至2014年底空置超过1年;有1个市53套大户型经济适用房空置超过4年。
17:44 29.07.2015 审计厅